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6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10年12月8日下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落实股改优化方案拟收购蒙一风电、蒙二风电100%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评估各项评估假设符合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评估结论合理,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可以体现资产基础法评 估结果中未能体现的无形资产价值,如风场开发权价值等,更能反映 项目价值,公司使用该项评估的结果作为收购股权的参考价格,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可增加公司清洁能源的比重,为公司提供更好的效益支撑。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