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4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10年10月24日上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二、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关于参股吉林市博大生化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参股吉林市博大生化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松花江热电以其实物资产参股吉林博大。 根据公司聘请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吉林博大和管网资产的评估结果,截止2010年8月31日,吉林博大净资产评估值为21,805.98万元,管网资产评估值为8,627.6万元。松花江热电以供热管网资产评估值作价8,627.6万元出资入股,对吉林博大增资。按双方资产评估值确定股权比例,松花江热电持股比例约为28.35%,吉林博大持股比例约为71.65%。 四、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超过5年期的中期票据,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0年11月11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1月4日。(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有: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