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于2010年10月22日在公司银川分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授权委托1人(董事温卫东先生因出差未能参会,委托董事马桂玲女士代为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资制度调整方案》的议案。 公司原薪酬管理制度是2005年制订实施的,已不适应公司产业的发展要求,员工收入水平偏低,未达到全区社平工资标准。为充分发挥工资分配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订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资制度调整方案》。工资制度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工资分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辅助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工资总额的结构比例标准为:岗位工资、辅助工资占工资总额的70%,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岗位工资是员工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一岗多薪”设计;辅助工资由一般津贴和特殊津贴两部分组成;绩效工资是企业效益和员工业绩挂钩的工资收入部分,是员工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目标和取得经济效益的劳动报酬。 实施时,股份公司本部、各分(子)公司要做好“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工作,合理划分管理岗位、生产(技术)岗位和辅助(服务)岗位。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等因素,全面客观的进行各岗位的劳动差别评价,同时结合企业归级对各分(子)公司现行岗位序列进行修正完善,合理确定公司各产业岗位序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