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印股份”)于2010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9月1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以下议案,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印又一城”中商务公寓经营方式的议案》 公司曾于2010年2月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计划将公开增发不超过10,000万股股份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海印又一城”项目,该项目包括建设商场3座、酒店1座和商务公寓7座,具体内容详见2010 年1月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2010年2月9日刊登的《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现根据市场情况,拟将“海印又一城”项目中的商务公 寓建成后的经营方式由出租调整为租售均可的方式。根据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海印又一城”建成并稳定运营后,在商务公寓采 取租售两种方式下的经济指标如下: 经济指标 商务公寓用于出售时 商务公寓用于出租时 销售收入(平均) 3.67亿元 3.81亿元 成本费用(平均) 1.69亿元 1.71亿元 净利润(平均) 1.33亿元 1.42亿元 内部收益率 16.15% 12.89% 投资利润率(税后) 11.71% 13.15% 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