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1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0〕139号),本公司通过安徽省201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10年9月2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1034000058),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10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由原25%降为按15%的比例征收,这将有助于降低本公司税负。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