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 月15日下午2:0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10日。 3、会议地点: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天智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选赵文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10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持股东帐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审计法规部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智路36 号 邮编:230088 电话:0551-5336168 传真:0551-5336777 联系人:杨应林 3、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 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深圳A股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增选赵文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