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0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二、分配方案 公司2009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95,966,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现金1.35元)。 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13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5月1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0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次分红派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0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家股(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股的股息 由公司直接派发。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分红派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831-3567000、3566858。 3、传真:0831-3555958 七、备查文件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