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防止和减少出现重大差错,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补充规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上述三个制度于2010年4月6日至4月22日期间以传阅和通讯方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应参加审议表决10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10人,监事应参加审议表决5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5人,其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董事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监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补充规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单项公告。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