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0月27日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11月2日如期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五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思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重组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核准,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决议有效期限延长,延长期间为自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到期日起再延长12个月。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其他相关决议事项不作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12个月,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事宜有效期限延长,延长期间为自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事宜有效期到期日起再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1月19日下午14: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重组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