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进展情况及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09180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中国证 监会要求本公司在收到通知书的30个工作日内,就通知书中的相关问题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经本公司及相关机构的积极准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拟置入上市公司资产的审计工作和通知书中大部分反馈问题的回复工作已经完成,但尚有部分问题及其涉及的相关材料仍在核查和准备之中,公司无法按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通知书的回复工作。 特此公告。 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