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于2010年5月6日停牌1天,于2010年5月7日复牌; (二)公司股票交易自2010年5月7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ST唐陶”变更为“ST唐陶”;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856;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公司因2007年度和2008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公司股票交易自2009年4月10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原因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0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4,743,324.3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173,272,923.28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第13.2.9 条和13.3.1 条规定, 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特别处理的条件,但存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情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日前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根据有关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0年5月6日停牌1天,证券简称自2010年5月7日起由“*ST唐陶”变更为“ST唐陶”,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856,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5%。 特此公告。 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