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股份)拟与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控股”)签订《内部资金使用协议》,拟向大唐控股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拟定借款年利率为4.65%,预计借款利息232.5万元。 2.大唐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控股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高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议案》,期间两名关联董事付景林、郑金良按照有关规定回避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具有表决权的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关联交易金额为232.5万元,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2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及大唐控股累计借款2亿元,关联交易金额(借款利息)累计为937.5万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法定代表人:真才基 注册资本:36亿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110108710934625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信息技术、软件、芯片、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主要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实际控制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 历史沿革:大唐控股是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于2007年3月成立的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金36亿元人民币。大唐控股的主营业务主要集中于TD-SCDMA产业、TD-SCDMA系统设备以及相关芯片研发。大唐控股已经成为TD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并继续主导着TD后续技术标准演进与产业的发展。主要下属公司有: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芯科技有限公司、大唐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2009年大唐控股的营业收入302,382万元,净利润-18,425万元,净资产716,89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大唐控股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拟定借款年利率为4.65%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资金用于3G-IT连锁销售业务整合,加快公司战略实施进度。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拟定借款年利率为4.65%,不高于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大唐控股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为4.45%。 尚未签署借款协议,此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所借款项主要用于3G-IT连锁销售业务整合,加快公司战略实施进度。 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额达937.5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2010年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签订《内部资金使用协议》,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为4.80%,用于置换其在各商业银行申请的贷款。 2.2010年公司与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内部资金使用协议》,向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为4.80%,用于置换其在各商业银行申请的贷款。 3.2009年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内部资金使用协议》,向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为4.65%,用于置换其在各商业银行申请的贷款,尚未到期,未归还。 4.公司与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内部资金使用协议》,向大唐控股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拟定借款年利率为4.65%,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资金用于3G-IT连锁销售业务整合,加快公司战略实施进度。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借款2亿元,关联交易金额(借款利息)累计为937.5万元。 八、独立董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征求各位独立董事意见,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必须进行的合理、合规交易。有助于公司的迅速发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公允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状况。本人同意此项交易。 有关交易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本人意见,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各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