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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00085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13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12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研六楼高鸿股份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付景林
    (6)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 69,440,865 股,占公
    司总股本332,900,000股的20.86%。
    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天银律师事务所颜克兵律师、马继辉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69,440,8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二)《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69,440,8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三)《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69,440,8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四)《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69,440,8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五)《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4,726.99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利润为-132,384,770.54元,公司不具备分配的条件。公司200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既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9,440,8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六)《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会计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69,440,8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七)《关于2010年度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有限)、北京大唐高鸿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软件)、高鸿恒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恒昌)在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高鸿有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客站支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综合授信;
    2.高鸿有限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十八里店支行申请不超过18,000万元综合授信;
    3.高鸿有限在华夏银行亮马河支行申请不超过9,000万元综合授信,其中新增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000万元;
    4.高鸿有限在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9,000万元综合授信;
    5.高鸿有限在兴业银行知春路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综合授信;
    6.高鸿有限在中信银行望京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综合授信;
    7.高鸿有限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
    8.高鸿软件在华夏银行亮马河支行申请不超过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9.高鸿软件在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800万元综合授信;10.高鸿恒昌在华夏银行亮马河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
    11.高鸿恒昌在杭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万元银承授信;
    12.高鸿恒昌在浙商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
    13.高鸿恒昌在交通银行北三环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69,440,8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八)《关于201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为高鸿有限、高鸿软件、高鸿恒昌在各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为高鸿有限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客站支行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2.为高鸿有限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十八里店支行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3.为高鸿有限在华夏银行亮马河支行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其中新增担保不超过3,000万元;
    4.为高鸿有限在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5.为高鸿有限在兴业银行知春路支行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6.为高鸿有限在中信银行望京支行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7.为高鸿有限在南京银行北京分行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8.为高鸿软件在华夏银行亮马河支行提供不超过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担保;
    9.为高鸿软件在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提供不超过8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10.为高鸿恒昌在华夏银行亮马河支行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担保;
    11.为高鸿恒昌在杭州银行北京分行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银承授信担保; 12.为高鸿恒昌在浙商银行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13.为高鸿恒昌在交通银行北三环支行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表决结果:69,440,8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多业务宽带电信网络产品、通信器材、通信终端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制造、销售;通信及信息系统工程设计;信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
    修订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多业务宽带电信网络产品、通信器材、通信终端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制造、销售;通信及信息系统工程设计;信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公司章程》第六条内容:由“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90万元”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90万元” 。
    《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内容:由“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5990万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25990万股”修订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33290万股” 。
    表决结果:69,440,8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十)听取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颜克兵、马继辉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4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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