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格尔木分行申请办理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青海国安于2003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8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格尔木市昆仑北路99号,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为钾、锂、硼、镁资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硫酸钾、硫酸钾镁肥、氯化钾的生产销售等。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40.06亿元,净资产15.45亿元,资产负债率61.44%;2009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87亿元,净利润为2.06亿元。 截至2010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2.88亿元,净资产16.03亿元,资产负债率62.62%;2010年1-9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76亿元,净利润为5,830.6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4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述贷款为其提供担保。 2、青海国安主要从事资源开发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3、本公司持有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4、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对本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对本公司因履行《保证合同》对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追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4,51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57%;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