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子公 司"北海中信国安红树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议案。 北海中信国安红树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我公司出 资 4,900 万元,持有 49%股权,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5,100 万元,持有 51%股权;注册地址为北海市云南路天海阁 B0307 号,法定代表人孙璐,经营范 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 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青海公司 所持永安宫房产及家具、设备和大通公司所持第一城内城部分房产的议案。(详 见关联交易公告)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海中信国安 红树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北海大冠沙项目 C 区 824.58 亩土地的议案。(详 见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二至三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 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