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周四)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7名,独立董事罗智扬因故未出席,董事张文锁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卜冬梅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免去罗智扬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独立董事罗智扬连续三次未能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且未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已不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免去罗智扬独立董事职务。 3、《关于提名侯欣一先生为独立董事侯选人的议案》; 提名侯欣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侯欣一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4、《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议案》); 5、《关于修订的议案》; 6、公司定于2010年11月16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第2.3.4项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侯欣一先生简历: 侯欣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侯欣一先生简历如下: 男,1960年出生,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农工民主党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副主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 1983年—2000年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从事法律史教学与研究 2000年—今 天津南开大学法学院任教 现担任天津磁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