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01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93号文《关于核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7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将按照发行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发行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民、李雪莉 联系电话:0635-3481198、0635-3481288 传真:0635-3481044、0635-3481289 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建、庄国春 联系电话:0755-82558263 传真: 0755-82558006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