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0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0年0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9年0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09年09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在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拟对原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2,700万股(含42,700万股),不低于20,000万股(含20,000万股)。在上述发行规模区间内,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保荐人)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3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投资:(1)原料路线和动力结构调整年产30万吨尿素项目;(2)20万吨/年有机硅项目。上述项目所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报批事项均已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资金 (万元) 1 原料路线和动力结构调整 96,158 实际募集资金×30% 年产30万吨尿素项目 2 20万吨/年有机硅项目 172,000 实际募集资金×70% 合计 268,158 实际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将按30%和70%的比例对上述两个项目进行分配,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第一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继续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原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请参见《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18)。根据上述调整,公司对《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