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筹建小额贷款公司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7月15日发布了《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9),披露了本公司与东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另外7个出资人一起共同筹建东莞市松山湖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松山湖小额贷款公司”)。 8月18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金融局转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核准东莞市松山湖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格的通知》(粤金贷核[2010]12号)。经省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设立松山湖小额贷款公司,核准松山湖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和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松山湖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前还需取得东莞市金融局的开业通知。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