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或“东莞控股”)拟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下简称“东莞信托”)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信托贷款,贷款年利率3.94%,贷款期限6个月。 本公司为东莞信托的股东,持有其6%的股权,公司董事王启波、张庆文先生分别担任东莞信托的董事、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设立资金信托计划融资的议案》(含本次信托贷款的《借款合同》文本)经于2010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7人,实到7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启波、张庆文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亿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旗峰路福民购物广场12楼 3、法定代表人:何锦成 4、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5、税务登记证号码:441900198065976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 8、主要股东:东莞市财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9、财务状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东莞信托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05亿元,净资产8.58亿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2亿元,净利润1.21亿元。 10、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东莞信托6%股权,并派出2名董事会成员,分别在东莞信托的董事会与监事会任职。因为本公司有关联自然人在东莞信托担任董事,东莞信托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为公司拟向东莞信托申请的1.3亿元人民币的信托贷款,贷款年利率3.94%,贷款期限6个月。本次信托贷款为信用贷款,无担保无抵押。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信托贷款利率(年利率3.94%)由公司与东莞信托双方协商确定,比目前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降18.93%。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东莞信托就本次信托贷款签署的《借款合同》文本,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1.3亿元 2、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置换他行贷款 3、贷款期限:6个月 4、贷款利率:3.94%(年利率) 5、利率调整方式:固定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利率不变 6、结息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利息随本金偿还时一起支付 7、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日归还全部借款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向东莞信托申请的信托贷款,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实现公司与被投资单位的双赢。本次通过信托贷款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的短期借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信托贷款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本次信托贷款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相关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采用信托贷款的方式融资,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了公司融资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