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控股股东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其持有公司股份 18,561.114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4.90%)通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部分股权办理了 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相关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9年12月,桑德集团将其所持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详见公司于2009年12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09-61])。 由于该次股权质押期限已满,质押双方于2010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该部分股份的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二、同时,桑德集团将其所持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 继续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为本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 保,质押起始日为2010年12月28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0 日,桑德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股权质押总股数为 18,070.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3.72%。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