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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环境(00082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相关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22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相关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于近期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 5,000 万元人民币流 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48,006 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44.31%,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止公告日,公司 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公司前期为控股子公司大冶清波水务有限公司、枝江枝清水务有限公司、荆州市荆清 水务有限公司、荆门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及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借款提 供担保已部分解除担保,本次解除担保的总金额为 5174 万元人民币(详见本公告第五节"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解除的事项说明")。
  一、 公司将于近期进行的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7 日发出召开第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公司该次董事会于 2010 年 12 月 21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董 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 7 名董 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 的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由于子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所需,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 201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 48,006 万元人民币,公司截止公告 日的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3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0日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自来水、污水及其配套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 三峡水务的股权结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北京桑德环保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7.5%的股份;张辉明女士持有其2.5%的股份。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截止目前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的4,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不包括本次提供 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0,910.00 万元,负债总额 18,344.26 万元,净资产 22,565.75 万元,营业收入 11,181.40 万元,净利润 2,064.7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4.84%。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宜昌三峡水 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1,511.59 万元,负债总额 18,135.87 万元,净资产 23,375.72 万元,营业收入 6,605.39 万元,净利润 809.9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3.69%。该公司未发 生对外担保事项。
  三、本次拟对外担保协议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相关意 见。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为43.69%,且
  公司截止目前对外担保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本次对外担保
  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均为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以内,授权经营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 逐笔签订)具体贷款及担保协议。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 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从事城市水务项目投资及运营的控股子公司,其项目 生产及经营情况均良好,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六届二十 二次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对其持股仅作为股权性投资,参股股东方未参 与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未参与其对外投资决策,仅作为其参股股 东行使参股出资人权利,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时,其他参股股东方未提供 相应担保。公司对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未对公司对其担保提供反担保及对等互保。
  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 够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本次贷款用途为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且该控股子公司从事水务业务,现金流状况均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独立董事张书廷先生、周守华先生、郭新平先生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 水务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表示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 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即可实施。
  五、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解除的事项说明:
  1、公司前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05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 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市分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10年期项 目贷款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2005年6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第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5-10)。
  截止目前,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市分行申请的项目借款余额为
  9,18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08年10月11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荆州市荆清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的10,000万元人民币中长期借款提供 担保,荆州市荆清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的实际借款金额为9,900万元人 民币。
  (3)公司于2008年10月11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荆门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中长期借款提供担 保。
  (上述2、3项详见公司于2008年10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8-45)
  (4)公司于2009年5月31日召开第六届四次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枝江枝清水 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八年 期项目借款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2009年6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39)。
  (5)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大 冶清波水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不超过4,000万元人 民币十年期项目借款提供担保。
  (6)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荆 州市荆清水务有限公司向荆州市商业银行申请的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五年期项目借款提 供担保。
  (上述5、6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09年8月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09-47)
  2、公司前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已于近期解除担保的情况说明: 近日,公司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具体如下:
  (1)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市分行申请的12,000万元人民币中长 期项目借款,前期已归还2,820万元人民币(该事项详见公司于2010年1月16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相关担保事项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0-02))。2010年12月,公司接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通知,该公 司于2010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774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中 国工商银行包头市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7,406万元人民币。
  (2)荆州市荆清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的9,900万元人民币中长期借 款已于2010年12月归还本金1,300万元,公司为荆州市荆清水务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湖北省分 行申请9,900万元项目贷款已部分解除担保,公司目前为控股子公司荆州市荆清水务有限公 司在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的贷款担保余额为8,600万元人民币。
  (3)荆门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中长期借 款已于2010年12月归还本金500万元,公司为荆门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 申请3,000万元项目贷款已部分解除担保,公司目前为控股子公司荆门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 在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的贷款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
  (4)枝江枝清水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3,600万元人民币八年期项目借款提供担保已于2010年5月归还本金400万元,公司为枝江枝 清水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3,600万元项目贷款已部分 解除担保,公司目前为控股子公司枝江枝清水务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贷款担保余额为3,200万元人民币。
  (5)大冶清波水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4,000万元人民币十年期项目借款已于2010年8月归还本金400万元,公司为大冶清波水务有 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4,000万元项目贷款已部分解除担 保,公司目前为控股子公司大冶清波水务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
  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3,600万元人民币。
  (6)荆州市荆清水务有限公司向荆州市商业银行申请的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五年期 项目借款提供担保已于2010年8月归还本金800万元,公司为荆州市荆清水务有限公司荆州市 商业银行申请4,500万元项目贷款已部分解除担保,公司目前为控股子公司荆州荆清水务有 限公司在荆州市商业银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3,700万元人民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近期对外担保解除金额为 5,174 万元,在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发生以前,公司对 外担保金额合计为 48,180 万元人民币。
  2、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48,006万元人民币(含 本次对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31%;公司无 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3、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 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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