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 年9 月15 日在 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0 年9 月10 日分别以专人、网上发送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0 名,实 到10 名,分别是李晓波先生、杨海贵先生、胡玉亭先生、刘复兴先生、周宜洲先生、 柴志勇先生、李成先生、田文昌先生、周守华先生、郑章修(C S TAY)先生。公司监 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晓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晓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杨海贵先生、胡玉亭先生为副董事长。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参会董 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聘用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刘复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韩珍堂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张竹平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参会董 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聘用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高祥明先生、柴志勇先生、谢力先生和张志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韩珍堂先生为总会计师。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参会董 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复兴先生:男,54岁,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董事、党委常委,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曾任太钢集团初轧厂电气工段工段长、设备副厂长、厂长,太钢集团二钢厂厂长,太钢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刘复兴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刘复兴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1,200股。 高祥明先生:男,48岁,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太钢集团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太钢集团机械处机械科副科长、处长助理兼机械科科长,太钢集团热连轧厂厂长助理,太钢集团机动处副处长、处长,太钢集团总经理助理。高祥明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高祥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 柴志勇先生:男,47岁,硕研结业,工程师。现任太钢集团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曾任太钢集团初轧厂生产科副科长、生产处处长助理、生产处副处长、初轧厂厂长,本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柴志勇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柴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5,640股。 谢力先生:男,50岁,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太钢集团设计院计划科科长、院长助理兼计划科科长,太钢集团热连轧厂副厂长,太钢集团设计院副院长,太钢集团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太钢集团总经理助理。谢力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谢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 张志方先生:男,48岁,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太钢集团二轧厂机械工段副段长、厂长助理,太钢集团七轧厂副厂长,本公司冷轧厂副厂长,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冷轧厂厂长、党委书记。张志方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张志方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000股。 韩珍堂先生:男,45岁,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曾任太钢集团销售处清欠办副主任、处长助理、副处长,太钢集团财务处处长,太钢集团计财部部长。韩珍堂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韩珍堂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020股。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竹平先生:男,53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部长。曾任太钢集团技术处标准科副科长、炼钢科科长,本公司办公室主任。张竹平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张竹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