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5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的通知,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将其持有原质押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58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03%)解除了质押;同时,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重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30%)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和设定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