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届六次董事会,莫少山董事出差,委托李大淳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10年4月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有9名董事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莫少山董事出差,委托李大淳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3名监事和董秘参加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告编号:2010-008)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二、关于本公司为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9600万元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告编号:2010-009)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