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09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4 次董事会,公司3 名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 数(含通讯表决) 现场出 席(次) 以通讯方 式参加会 议(次) 委托出席 (次) 缺席 (次) 陈国英 4 1 3 0 0 张声光 4 1 3 0 0 王铁林 4 1 3 0 0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09 年10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在公司聘任高管人员事项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或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审制度》等制度,治理结构完善,制度健全。200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有效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其它 1、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独立董事在200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0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签名: 陈国英 张声光 王铁林 2010 年3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