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8 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夏俊清、何平参加了会议,胡庆于2010年7月13日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继续履行监事职责,但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夏俊清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或事项: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辽宁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检查意见的整改措施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辽宁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检查意见的整改措施报告》,认为该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的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监事会同意《关于辽宁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检查意见的整改措施报告》。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