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7月19日、8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刊登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以及《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原告重庆市阳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波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以下称“沙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请求法院宣告重庆康卫第十一次、第十二次股东会决议无效、判令被告申请撤销依上述股东会决议进行的变更登记等。 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0年9月7日,重庆康卫收到沙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沙法民初字第3964—2号],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