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4 月6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 月16 日上午9:00 在湖南影视国际会展中心酒店举行,应到监事5 人,实到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权彬先生主持,列席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同意、0 票反对、弃权0 票 二、2009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5 同意、0 票反对、弃权0 票 三、2009 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 同意、0 票反对、弃权0 票 四、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少数股东权益等事项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与会监事认为: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少数股东权益等事项会计差错更正引起的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及信息编报规则的有关要求,上述会计差错的更正和追溯调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5 同意、0 票反对、弃权0 票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能认真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文件精神,较好地执行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经营效益不断提升,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5 同意、0 票反对、弃权0 票 六、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5 同意、0 票反对、弃权0 票 上述议案或报告中,第一、二项以及第三项中2009 年财务决算等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