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7月31日,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出了《关于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0年8月15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10-099) 2010年8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0,126,969股,持股比例为55.92%)向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的两项临时提案。分别为: 1、审议关于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2、关于改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股东提交的两项临时提案属于股东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两项议题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包括本次增补议案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共3项分别为: 1、审议《关于参与竞拍收购华天资产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3、关于改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除新增审议议案外,其它股东大会通知相关事项未做更改具体为: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为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2.2010年7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时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8月9日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不能直接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 6.会议地点:本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 二、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0年8月12日至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公司办公大楼4层8412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三、有关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李国文、宋立志 3.电话:0429—2709065、传真0429—2901152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