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23日下午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丁君风女士委托独立董事马琳女士代为出席并投票表决;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尔广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江动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11年度开展总额不超过9600万美元的远期结汇业务,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埃蓓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1年度开展总额不超过1200万美元的远期结汇业务,目的为套期保值。有关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2010-047)。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