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0年10月14日分别以直接送达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表决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5日中午12点。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美利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请见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同意郝凌忠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