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8日上午10:30分 2、召开地点:乌鲁木齐银川路235号 公司总部九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嫣红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14,533,2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03%。 其中:法人股东有2家法人单位的2名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份数为213,88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85%;社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数650,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14,533,2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二)、《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异地迁建“天山纺织工业园”项目的议案》 同意214,533,2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0 年10 月23 日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秦明 罗成丽 3、结论性意见:经本所律师核查与验证,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