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于元波先生召集。关联董事于元波、丛龙国、辛宏、刘立新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租赁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综合办公楼的议案》。 同意租赁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综合办公楼毛坯房,租赁面积18564.43平方米,租赁价格140元∕平方米,租赁费用为260万元∕年,租赁期限为自2011年1月1日起10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