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批程序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2010年8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 二、拟投资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条款 交易品种:阴极铜、螺纹钢、聚氯乙烯(PVC) 交易金额:单品种投入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履约担保:保证金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三、投资的必要性 中厚钢板、无缝钢管、铜管、PVC是公司生产所需重要原材料,上述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为频繁,目前定价机制基本上依照期货市场相关品种当日涨跌幅度进行调整。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最大可能地避免因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有必要开展与上述重要原材料高度相关或相同的阴极铜、螺纹钢、PVC的期货保值业务。 四、投资的准备情况 公司设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包括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风险控制员等人员,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以规范期货操作。公司期货参与人员已充分理解所涉及期货品种业务的特点与风险。 五、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因价格变化使持有的期货合约的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无法实现在原材料锁定价位及时平仓而造成的损失。 对策:公司投资的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且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高度相关或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套期保值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可能导致公司资金风险。期货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对策: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单个品种交易投入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三)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 对策: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几乎不存在信用风险。 (四)操作风险:因内部控制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对策: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办法,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 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监督。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监督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五)法律风险:在期货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对策:在业务操作中,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相关规定,与具备资格的经纪公 司签定期货经济合同,降低法律风险。 六、风险管理策略说明 (一)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守该制度规定,对投资实施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 (二)公司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将慎重选择期货公司,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具备相应素质的相关人员。 (三)公司设置风险控制员岗位,由审计人员担任,公司建立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规定。 (四)公司将合理设置和使用保证金,以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波动性风险。 七、公允价值分析 期货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期货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的期货合约,归类为衍生金融工具,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以公允价值计量,形成的盈亏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上述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则和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及其讲解;《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及其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及其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应用指南及其讲解。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