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董事。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会议同意将上市公司中与纺织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从上市公司中分离出来,在上市公司注册所在地(遂宁市)设立上市公司的分公司---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经营范围与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一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于2010年10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本部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