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5,217,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1 %;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0年9月16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1、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44号文核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以9.2元/股向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冶金集团”)等6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434,782股,其中:冶金集团65,217,391股、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9,000,000股、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2,000,000股、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0股、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0,000,000股、百年化妆护理品有限公司4,217,391股。于2009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83,979,219股。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锁定,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百年化妆护理品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日期和届次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10年9月16日。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情况 2010 年9月15日,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通保险产品、百年化妆护理品有限公司五家公司(个人)所持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限售期届满。限售期内,上述五家股东均无转让所持有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受上述五家股东的委托,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冻 本次可 结 本次可 上市流 的 本次可上 上市流 通股数 股 市流通股 通股数 占无限 份 本次可上市 数占限售 占公司 售股份 数 持有限售股 流通股数 股份总数 总股本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总数的 量 份数(股)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比例 ( (%) (%) (%) 股)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9,000,000 29,000,000 4.86 4.94 2.45 0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00 12,000,000 2.01 2.04 1.02 0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1.68 1.7 0.84 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1.7 0.84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0,000,000 10,000,000 1.68 0 百年化妆护理品有限公司 4,217,391 4,217,391 0.71 0.72 0.36 0 合计 65,217,391 65,217,391 10.94 11.1 5.51 0 注:冻结的股份数量(股)指该股东所持股份中冻结股份的总数量,包括冻结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及无限售条件股份之和。 三、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96,755,589 50.4 -65,217,391 531,538,198 44.89 1、冶金集团所持有限售 44.88 条件流通股 531,436,591 44.88 0 531,436,591 2、高管股份 101,607 0.01 0 101,607 0.01 3、其他内资持股 65,217,391 5.51 -65,217,391 0 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87,223,630 49.6 65,217,391 652,441,021 55.11 1、人民币普通股 587,223,630 49.6 65,217,391 652,441,021 55.11 三、股份总数 1,183,979,219 100 1,183,979,219 100 四、其他事项 1、发行中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百年化妆护理品有限公司五家股东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其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经本公司董事会核查,上述五家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自发行之日至提出本次解除限售申请之日止无转让情形。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 否; 4、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5、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