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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轿车(00080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10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关	联	人	原预计金额	重新预计金额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采 购 货 物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1,540
  64,860
  45,000
  89,000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4,083
  7,582
  7,000
  18,000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310
  4,290
  2,310
  9,800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0
  0
  400
  8,800
  销 售 产 品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
  122
  1,900
  3,000
  18,000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500
  2,000
  1,800
  15,000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4,214
  7,826
  4,214
  16,000
  接受 劳务
  长春汽车研究所科技服务部
  527
  979
  527
  2,600
  海南汽车试验研究所
  262
  486
  262
  1,800
  存款 余额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16,460
  150,000
  60,000
  280,000
  利息 收入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302
  560
  1,000
  5,8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公司情况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 关系
  中国第一汽车集 团公司
  徐建一
  379,800
  长春东风大街
  2259 号	汽车及汽车配件、小轿车及小轿车配 件、旅游车及旅游车配件、汽车修理、 动能输出、机械加工、建筑一级等	母公司,持 有本公司股 份 53.03%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主要关联公司情况
  单位全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 司关系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进出口公司
  金  毅
  5,825
  吉林省长春市 东风大街	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经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同一 母公司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 公司
  于永来
  5,000
  长春市东风大 街 149 号	模具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 模具加工设备的安装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 件开发、研制及技术服务
  同一 母公司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 公司
  金  毅
  157,982	吉林市高新区 恒山东路 18 号
  轻、微型汽车及其配件的制造、销售;汽车 维修
  同一 母公司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徐建一
  112,880	长春市绿园区 东风大街 711 号
  办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内部金融业务 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
  同一 母公司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徐建一
  9,512	长春市净月潭 旅游经济开发 区福祉大路
  1016 号
  从事汽车业管理软件与汽车电子产品研发、 制造及服务
  同一 母公司
  海南汽车实验研究 所
  付文池
  6,869
  海南省琼海市
  嘉积镇富海路 横南 13 号	汽车产品检测试验、可靠性试验、各种专项
  试验;汽车材料、零部件、整车的环境试验、 车内折出物分析试验;兼营:政府部门授权
  与委托的商检、安全、环保等检测、试验; 汽油柴油;汽车修理
  同一 母公司
  长春汽车研究所科 技服务部
  朱启昕
  20	吉林省长春市
  绿园区创业大 街 1063 号
  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改造技术开 发等服务
  同一 母公司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 研究院
  吴绍明
  3,980
  长春市 绿园区
  创业大街 1958
  号	机械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商务粮行甲级、军工行业(光学、光电、电 子)甲级、机械行业工程总承包甲级、建筑 工程总承包甲级、机械行业工程建设监理甲 级等
  同一 母公司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中,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 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相关关联人签订有汽车零部件及原材料供应协议,定价原则上采用
  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时,参照同类产品的公允价格,经双方 协商后确定。
  2、本公司与相关关联人签订有综合服务类协议,服务费按以下顺序确定:有国
  家定价的,采用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没有定价的,则参照提供同类服务的国内同行 业或吉林省、长春市其他单位收取的市场价格,具体市场价格应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备很强的技术实力和经营能力,作为本公司控股
  股东,能够为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是公司生产经营必须的
  后备支持。同时为了充分利用一汽集团公司的整体优势,使本公司的人、财、物等
  有限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必然要与一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 易。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
  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没有损害公司的利 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公司已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由于一汽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徐建一、吴绍明、滕铁骑、李骏回 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4 人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并决定将此项关联交易递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法人一汽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市场价格,定价公
  允,不存在利益转移的情况。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签订有汽车零部件及原材料供应协议、综合服务类 协议,协议有效期满后,如交易双方对上述协议的条款均无异议,协议将自动延长。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 0 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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