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新增一项提案:《关于补选林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010年4月23日,本公司分别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0年6月10日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发出后,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收到公司监事徐莹先生的《辞呈》和第二大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25.06%股权)《关于提名林群先生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的临时提案,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林群同志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要求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和提交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增加《关于补选林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的提案,作为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提案的第7项。本提案如获股东大会批准,当选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为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2009年年度报告》 (2)《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7) 《关于补选林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听取《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修订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此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出 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并无变化。 附件: 1.监事候选人林群先生简历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监事候选人林群先生简历 林群,男,195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总法律顾问等职务。现任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798股,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 2010 年6 月 10 日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表决结果(填写票数,“√”默认为持股数)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09 年年度报告》 2 《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09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 6 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关于补选林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 7 议案》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否 委托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为法人的): 持股数: 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号: 代理人签名: 股东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