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网易财经于2010年7月9日报道了《太原刚玉隐瞒重大投资 涉嫌转移利润》,又于2010年7月16日报道了《太原刚玉再调查:沦为大股东和子公司的提款机》,其中主要提及以下内容: 1、东阳通诚磁材有限公司为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子公司。 2、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在江西赣州投资钕铁硼生产项目和稀土循环项目。 3、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与韩国泰昌N·E·T株式会社联手合建风电装备产业化项目,该项目第一期投资1亿元。 4、2002年至2008年公司为大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贷款6.11亿元。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没有对东阳通诚磁材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2、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未在江西省赣州投资钕铁硼生产项目和稀土循环项目。 3、公司就投资组建中韩合资浙江刚玉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10 年6月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6月3日予以公告,其具体投资项目尚在调研论证过程中,待论证可行后将按程序进行审议并披露。不存在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联手韩国泰昌N·E·T株式会社合建风电装备项目的情况。 4、公司未曾对大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过任何担保贷款,大股东以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质押贷款不应称为是公司对大股东的贷款担保。 公司郑重声明: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必要的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