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雇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发出,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卫青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贷款的议案》。 经公司申请,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2010年度对公司的授信在2009年基础上新增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由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公司的275万股作股权质押担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在该行新增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