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发出,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了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银行成都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2009年度,由公司提供总额2000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神钢构公司)在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取得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3000万元,现该授信已到期。2010年度,华神钢构公司拟继续向上海银行成都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3000万元,并提请本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目前华神钢构公司正积极进行生产扩能技改,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公司资信及盈利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且有利于公司产业的发展壮大。鉴于此,同意公司2010年度继续为华神钢构公司向上海银行成都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银行成都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