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上午,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到会董事占应出席会议董事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金河支行申请续贷的议案》。 日前收到本公司财务部《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金河支行申请贷款的报告》。根据报告,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金河支行申请办理为期一年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总计人民币1500万元。 公司于2009年度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金河支行获取授信并贷款人民币1500万元即将到期归还。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金河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总计人民币15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并继续由本公司双流工业园部分房屋建筑物(资产原值为62,948,781.99元,账面净值为48,230,517.95元)及土地使用权(资产原值为14,841,392.00元,账面净值为12,684,818.40元)提供抵押担保。 经投票表决:赞同9人,反对0人 ,弃权0人。 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