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到会董事占应出席会议董事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卫青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赵卫青先生所作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通过该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了公司董事长赵卫青先生所作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200万股(含3,2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应相应调整。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0人。 (四)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QFII、其他机构投资者以及自然人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0人。 (五)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0人。 (六)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0年6月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92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0人。 (七)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0人。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0人。 (十)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初步预计投资额(万 项目名称 元) 序号 1 华神集团制药厂技改扩建及新药研发项目 13,500 2 华神生物技改扩建及利卡汀深入研究项目 6,500 3 华神兽用生物技改扩建项目 4,500 4 三七种植基地建设及储备项目 3,000 合计 27,5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上述项目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需要,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此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赵卫青先生所作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通过该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赵卫青先生所作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增资协议、合作协议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锁定、上市手续;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7、如国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申报、上市等相关的其他事项。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通过该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赵卫青先生所作的《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召开后,暂不立即召开股东大会,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土地、环评、立项完成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公告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通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如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通过该议案。 六、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赵卫青先生所作的《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申请续贷的议案》。 日前收到本公司财务部《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根据报告,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申请办理为期一年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总计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于2009年度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获取授信并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即将到期归还。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总计人民币2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并继续由本公司 控股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710万股提供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的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 经投票表决:赞同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申请续贷的议案》。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