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2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全体监事审阅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一、关于《子公司江西万年青科技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持有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同意认可广东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闪亮制药100%股权的受让价格为20,956.49万元。万年青科技园持有的25%股权转让价格为5239.1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