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0年10月29日,公司(或称:承租人)、子公司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金万年青或卖方)和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或买方)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中贸租(2010)Z字第35号】、《租赁物买卖合同》【编号:中贸租(2010)Z字第35-2号】,将瑞金万年青价值壹亿元整的设备出卖给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再由公司向出租方承租给瑞金万年青使用。租赁期限为三年,年租赁利率5.04%(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租赁保证金壹仟肆佰万元整(小写:¥14,000,000.00);租赁手续费贰佰伍拾万元整(小写:¥2,500,000.00)。 此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楼A251室;法定代表人:丁建平;注册资本:拾伍亿零柒佰陆拾陆万贰仟陆佰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银行股东除外);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瑞金公司将前期投入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价值壹亿元整的资产置换给出租人,为公司融入壹亿元整的货币资金,出租人购买后将设备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公司,继续由瑞金公司使用。租赁设备本息公司将按定期等额支付方式,分十二期支付,将合计支付租金总额人民币壹亿零捌佰叁拾柒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108,377,880.00)。 租赁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的名义价款购买租赁物,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第三方瑞金公司。瑞金公司获回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合同全文。 五、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追加2010年度新增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在第五届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的2010年1-6月新增不超过6.1460亿的综合授信基础上,2010年度拟追加新增综合授信不超过3.45亿额度内,2010年度共合计新增综合授信9.596亿。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融资协议或合同,在授权额度内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执行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编号:中贸租(2010)Z字第35号)及其附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