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7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全体监事审阅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南昌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退城进园”事宜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企业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2010-32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