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12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8楼未名湖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48,677,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2%。 四、提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聘任的议案》 其中148,677,07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其中148,677,07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3、《关于环保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其中148,677,07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4、《关于环保搬迁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的议案》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143,111,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8%,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代表股份数5,565,464股)对此进行了表决:共计5,565,46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148,677,07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了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杨芳律师、王应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律师意见书。通过检查验证,杨芳律师、王应律师出具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