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10月11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 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0年10月21日,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平庄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 事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关于《关于对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由于2009年第三季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发生了变动,故需要对2009年三季度末根据25%税率进行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公司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对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重述。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