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2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5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8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0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1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15 第七节 财务报告................................................................................................................................................ 26 第八节 备查文件................................................................................................................................................ 2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 连带责任。 二、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 或存在异议。 三、公司于2010 年7 月23 日在平庄宾馆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有 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并对本报告进行了表决,全票通过了本报告。 四、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孙金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 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 释 义 本半年度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平庄能源/本公司/公司 指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平庄煤业 指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电 指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局/内蒙古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重大资产置换/重大资产重组 指 2007年本公司与平庄煤业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 本报告期/报告期内/报告期 指 2010年上半年度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缩写:平庄能源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PingZhuang Energy Resources CO.,LTD (二) 法定代表人:孙金国 (三) 董事会秘书:张建忠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 邮政编码:024076 电 话:0476-3324281,3328400 传 真:0476-3328220 电子信箱:pznyzjz@163.com 证券事务代表:尹晓东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证券部 邮政编码:024076 电 话:0476-3324281 传 真:0476-3328220 电子信箱:pznyyxd@163.com (四) 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 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公司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 邮政编码:024076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nmgpzny.com 电子信箱:pznyzqb@163.com (五) 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cninfo.com.cn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平庄能源证券部 (六)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平庄能源 股票代码:000780 (七)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1993 年6 月11 日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5月18日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50000000001248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150403701461969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0146196-9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一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5,036,043,865.49 4,493,177,010.47 4,493,177,010.47 12.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369,012,430.66 2,968,878,822.52 2,968,878,822.52 13.48% 股本 1,014,306,324.00 1,014,306,324.00 1,014,306,324.00 0.00%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32 2.93 2.93 13.31% 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总收入 1,622,960,845.53 1,313,295,893.26 1,313,295,893.26 23.58% 营业利润 428,720,135.37 333,390,325.75 333,390,325.75 28.59% 利润总额 426,168,957.03 334,547,259.93 334,547,259.93 27.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3,713,527.98 257,933,749.71 289,512,218.31 2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365,882,029.57 257,066,049.08 288,528,824.26 26.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25 0.29 24.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25 0.29 24.14% 净资产收益率(%) 11.35% 9.34% 11.23% 0.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1,138,992.31 333,039,647.77 333,039,647.77 110.5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69 0.33 0.33 109.09%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93,873.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57,304.74 所得税影响额 382,676.75 合计 -2,168,501.59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22,947,287 61.42% 622,947,287 61.4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622,947,287 61.42% 622,947,287 61.42%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1,359,037 38.58% 391,359,037 38.58% 1、人民币普通股 391,359,037 38.58% 391,359,037 38.5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014,306,324 100.00% 1,014,306,324 100.00% 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无变动情况。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总户数为107,172 户。 2、前10 名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107,172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61.42% 622,947,287 622,947,287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 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6% 2,609,725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5% 2,542,546 中国工商银行-华夏沪深3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0% 2,000,000 徐亚华 境内自然人 0.17% 1,710,000 徐莺 境内自然人 0.13% 1,3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沪深3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1% 1,078,446 李洪全 境内自然人 0.09% 945,35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9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磐谷创业一号 集合资金信托 境内非国有法人 0.09% 936,106 邹春明 境内自然人 0.09% 900,000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2,609,72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542,54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华夏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徐亚华 1,7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徐莺 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78,446 人民币普通股 李洪全 945,355 人民币普通股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磐谷创业一号集合资金信托 936,106 人民币普通股 邹春明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程静 858,618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 关系,公司其余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三、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本年解除限 售股数 本年增加限 售股数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622,947,287 0 0 622,947,287 申请豁免要约 收购 2010 年10 月08 日 合计 622,947,287 0 0 622,947,287 注:2007年,本公司与平庄煤业进行重大资产置换时,平庄煤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了免 于以要约方式协议转让及认购新股的申请,并获得了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2007年10 月8日,完成了协议转让及定向发行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上市 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 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的规定,平庄煤业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需 要在三十六个月之后解除限售,即2010年10月8日。 四、控股股东持股质押情况 平庄煤业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无质押情况。 五、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0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或解聘情况 1、2010 年5 月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在同日召开的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会议选举孙金国先生、 张志先生、赵连陟先生、刘欣生先生、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会议选举张志坚先生、杜忠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徐忠海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 事会成员任期自2010 年5 月18 日至2013 年5 月17 日。 2、2010 年5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金国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孙金国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聘任徐晓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建忠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总经理徐晓惠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盛 玉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王辉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张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2010 年5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监事会主席。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1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总体运营情况 2010 年上半年,公司抓住煤炭市场需求持续上升的时机,强化内部管理,适应市场需求, 提高了煤炭产销量,通过调整煤炭销售结构,提高地销煤销售比例(地销煤售价高于电煤) 使吨煤平均售价有所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实现营业总收入1,622,960,845.53 元, 利润总额426,168,957.03 元,净利润363,713,527.98 元,报告期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各项经 济指标较上年同期相比都有一定的提高,公司上半年煤炭生产上实现了产销平衡;实际销量 达到538.27 万吨,同比增长3.01%。2010 年上半年煤炭销售结构为:电煤占26.60%,市场 煤占21.82%,地销煤占50.02%,其他占1.56%。 (一)、有关财务数据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报告期同比增减比率(%) 营业收入 1,622,960,845.53 1,313,295,893.26 23.58 营业利润 428,720,135.37 333,390,325.75 28.59 利润总额 426,168,957.03 334,547,259.93 27.39 净利润 363,713,527.98 289,512,218.31 25.63 增减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同比增加23.5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煤炭538.27万吨,与上 年同期的522.53万吨同比增长3.01%;本报告期平均销售价格262.20元/吨,与上年同期的 209.88元/吨同比提高24.93%。公司电煤、市场煤、地销煤具体情况如下表(不含税价格): 项 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报告期同比增减比率(%) 电煤占煤炭总销售量的比例 26.60% 48.20% -21.60% 电煤平均价格(元/吨) 181.67 152.60 19.05% 市场煤占煤炭总销售量的比例 21.82% 23.21% -1.39% 市场煤平均价格(元/吨) 292.05 234.00 24.81% 地销煤占煤炭总销售量的比例 50.02% 26.84% 23.18% 地销煤平均价格(元/吨) 291.84 289.12 0.9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2 2、营业利润本报告期同比增加28.59%、利润总额同比增加27.39%、净利润同比增加 25.6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煤炭销量同比增长、销售价格同比提高。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方税务局于2010 年4 月12 日下发了《赤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内 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批复》(赤地税函[2010]70 号)。 内容如下: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的煤炭生产业务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5 年本)》中属于煤炭类年产120 万吨每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 效选煤厂建设项目,煤炭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82%。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 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 号)及《内蒙古自治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03]16 号)“以 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内资和外资企业, 在2010 年以前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同意该企业2009 年度减按15%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2010 年度暂按15%的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 公司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中企业所得税按照25%计提,由于2009 年度适用的所得税 税率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发生了变动,故对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中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对 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重述。 调整事项对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后,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前后情况如下表: 主要报表项目 2009 半年报披露数 调整后披露数 增减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8,213,176.64 4,927,905.98 -3,285,270.66 应交税费 54,088,636.75 48,845,000.15 -5,243,636.60 未分配利润 720,151.20 2,678,517.14 1,958,365.94 所得税费用 76,613,510.22 45,035,041.62 -31,578,468.60 净利润 257,933,749.71 289,512,218.31 31,578,468.60 每股收益 0.25 0.29 0.04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构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煤炭 141,136.07 89,644.90 36.48% 28.69% 33.07% -2.09% 材料销售 8,540.17 8,168.32 4.35% -21.90% -24.64% 3.47% 代销手续费 6,797.63 0.00 100.00% 30.80% 0.00% 0.00% 工程施工、租赁及其他 5,822.22 6,208.37 -6.63% 5.30% 9.65% -4.22%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3 煤炭 141,136.07 89,644.90 36.48% 28.69% 33.07% -2.09% 其他 21,160.01 14,376.69 32.06% -2.32% -12.88% 8.24% 三、主营业务分市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内蒙古自治区内 55,790.42 28.20% 内蒙古自治区外 85,345.66 29.02% 四、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及解决方案 1、2010年,受锡林郭勒盟煤炭大量进入赤峰市场的冲击,公司历史上长期稳定的赤峰热 电厂、元宝山电厂、赤峰京能热电等用户相继减少了对我公司的电煤用量,加之国电电力朝 阳电厂关停,本期的电煤销售量同比大幅度下降,但公司抓住机遇,努力提高市场煤、地销 煤销售比例,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销售任务。从当前看,市场煤和地销煤比例的增加,促进 了本期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然而从褐煤市场固有销售规律及公司长期销售战略上讲,当前 煤炭销售是一种短期的、不稳定及风险较高的结构,如果煤炭市场发生变化,公司的煤炭销 售结构将会进行调整,从而对公司经济效益产生影响。为此,我们研究公司合理的战略销售 结构,建立大营销格局,以销保产来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1)建立大营销格局的基本思路是,调整结构,差异竞争,拓展通道,完善网络,建立 以长期稳定的电厂和直供户为主体,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规模经营的地销和市场煤用 户为辅助,以零散用户为补充的销售格局。 (2)调整产品结构,实施品牌策略和产品差异化策略,拉开与主要竞争对手的煤质差距。 建设和改善煤炭洗选加工系统,增加煤炭品种,按工作面下达煤质指标,推行超灰扣产政策, 努力提高煤炭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 (3)畅通外运通道。与沈阳铁路局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对重点电煤用户、直供 户及大规模地销、市场户在保障煤源供应的同时,保运力、开专列;满足铁路要求,改造装 车设备,提高装车效率,缩短装车时间;尽快在锦州港、葫芦岛港、秦皇岛建立煤炭集散地 和分销机构,打开下水煤销售通道。 2、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7 月5 日至6 日在北京举行。提出对煤 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资源税改政策将推广到西部12 个省份, 公司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属于本政策将推广实施范围,此政策的正式实施后,将会对本公司 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报告期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事项。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4 2、公司无其他投资情况。 六、董事会无下半年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内蒙古证监局的要求、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的治理结 构现状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二、报告期内关于利润分配的执行情况。 1、公司2009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9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68,610,589.16 元,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余额181,776,888.0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顺 序的有关规定,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177,688.80 元后,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3,599,199.20 元。公司以2009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 1,014,306,3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0.70 元(含税),共计 71,001,442.68 元。 此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又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06月18日。此次 实际发放现金红利共计71,001,424.50元。 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2、公司2010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重大诉讼事项 (1)本公司于2009 年6 月12 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 知书、开庭传票,农业元宝山区支行起诉本公司与其借款合同纠纷。 (2)本公司于2009 年6 月19 日公告了《重大诉讼公告》,主要包括重大诉讼情况、其 他小额诉讼情况。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6 (3)本公司于2009 年6 月30 日公告了《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主要包括内蒙古自 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本案延期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间由2009 年6 月30 日延期至2009 年7 月10 日。 (4)本公司于2009 年7 月14 日公告了《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 人民法院于2009 年7 月10 日对农业银行元宝山区支行诉本公司与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 进行了审理,本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5)本公司于2010 年4 月15 日公告了《关于重大诉讼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和《关于与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协议书的公告》,2010 年4 月2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该起诉讼进行了判决,判决结果如下:“(1)平庄能源 按(赤元兴)农银借字(2001)第0007 号、(2005)第0013、0017、0018、0021、0022、0023、 0025 号借款合同的约定利率分别向原告元宝山农行清偿自2006 年7 月1 日起至2007 年12 月4 日止的21000 万元借款的利息,并承担该利息自2007 年12 月5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 息;并按上述8 个借款合同约定利率的平均值向元宝山农行清偿自2006 年7 月1 日起至2007 年12 月4 日止的60 万元借款的利息,并承担该利息自2007 年12 月5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 利息【上述利息应按照以各借款合同归还日前所签利息金额为基准,优先扣减先到期贷款利 息的原则扣减平庄能源于2007 年6 月29 日至2008 年1 月22 日期间支付的利息8,417,155.55 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平庄能源以原草原兴发对元宝山农行的抵押 财产,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兴发集团、赤峰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各自 对元宝山农行的抵押财产向农行承担14040 万元借款本金及对应的利息(自2006 年7 月1 日 起至还清之日止)、3,672,047.83 元及其对应的利息(自2006 年7 月1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 本判决第(1)项所确定金额的抵押担保责任,由元宝山农行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3)驳回 农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针对以上判决结果,公司于2010 年4 月13 日与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协议书, 协议内容如下(甲方指平庄能源,乙方指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公司):“1、农行诉讼案中, 内蒙高院判决甲方承担的债务均已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甲方资产重组方案剥离出上市公司, 并应由乙方全部承担。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确定的金额、期限 代甲方向元宝山农行履行给付责任。3、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代甲方履行给付责任后,放 弃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追偿的权利。4、乙方如未按期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并导致甲 方在农行诉讼案中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人民法院判决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7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及甲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乙方应于上述损失发生后10 日内给付甲方相 当于上述全部损失的款项;乙方逾期给付的,还应另外按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 因本协议签订、履行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由赤峰仲裁委员会以其当时生效的仲裁规则 在赤峰市裁决。” 同时,对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结果,公司不服,已向中华人民共和 国最高人民法院上诉,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 理此案。 以上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1)因原草原兴发公司事宜,各类债权人起诉本公司情况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各类债权人起诉本公司(原草原兴发公司)案件共计107 件, 涉案金额576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已止结100 件,涉案金额4059 万元。 ②中止执行案件1 件,再审之中,涉案金额1639 万元。 ③已审结,尚未执行6 件,涉案金额64 万元。 在处理上述诉讼中,本公司未出庭应诉、未偿还任何债务及未负担任何费用,所有债务 及费用均由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2)其他各类债权人起诉本公司情况 2010 年1 月27 日,自然人付国光等53 户村民分别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六家煤矿,并 经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平庄能源及六家煤矿赔偿原告牛舍、生 活间等地上附属设施损失,53 户村民请求赔偿金额合计为27,413,032.00 元。主要事由如下: 2004 年,原赤峰市元宝山区古山镇租赁公格营子村的土地,在本公司下属六家煤矿西二 采区北一段工作面对应的地表部分建设奶牛养殖小区。在建设期间,六家煤矿于2004 年10 月29 日向原古山镇政府发出了《关于在平煤公司六家煤矿井田范围内清除建筑物的函》,告 知原古山镇政府,其在未征得六家矿同意的情况下,在矿区井田范围内的地面区域兴建奶牛 养殖厂、水塔等建筑物属于违法行为。前述函件发出后,原古山镇政府并未停止前述地面建 设行为,自行在该地域建成奶牛养殖小区,实行招商养牛。随着六家煤矿开采工作的进行, 从2008 年元月开始,上述奶牛养殖小区部分养殖户的住宅及牛舍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并造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8 成养殖区水源井管道断裂等财产损失。 本案经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共同聘请赤峰大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牛舍、 生活间等地上附属设施损坏情况进行评估,2010 年6 月25 日赤峰大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了《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核实付国光房屋构筑物建造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赤大评报字 (2010)第17 号,结果评定53 户村民损害金额合计12,985,459.00 元。公司根据中介机构的 评估结果,于本会计期间确认为预计负债。目前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此案。 4、除以上事项,本公司无其他需对外披露的或有事项。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五、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有平庄煤业、中国国电下属国电电力朝阳发电 厂、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电电力 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国电财务有 限公司等关联法人。具体情况如下表(下表所列关联交易销售金额全部为不含税价格):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关联方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951.64 12.29% 4,417.13 62.24% 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 3,871.06 2.74% 0 0 国电滦河发电厂 3,675.07 2.60% 0 0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1827.82 1.30% 0 0 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 2924.39 2.07% 0 0 大连庄电晨龙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77.94 0.83% 0 0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1,010.95 0.72% 0 0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1,791.59 1.27% 0 0 合计 36230.46 22.32% 4,417.13 62.24%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6230.46 万元。 (一)、与平庄煤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关联交易事项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 的比例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 的比例 综合服务 2,864.29 58.74% 4,417.13 62.24% 设备租赁 937.73 99.2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9 物资采购 9352.00 5.76% 煤炭代销 6,797.62 100% 合计 19,951.64 12.29% 4,417.13 62.24%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平庄煤业于2000年7月依照公司法成立。其前身为1959年成立的平庄矿务局,平庄煤业设 立初始注册资本为16,541万元,目前注册资本74,675万元。中国国电为平庄煤业控股股东, 拥有持有平庄煤业51%权益。平庄煤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拥有本公司61.42%权益。 2、2010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 关联交 易事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交 易 价 格 结算方式 综合服 务 平庄煤业向本公司提供的服务系企业 间的有偿服务,平庄煤业依照市场公 平交易原则对其所提供的服务收取合 理的费用。主要提供的服务有:供水、 供电、供暖、共用道路使用及养护、 医疗、通讯、物业管理服务等。 ①国家定价;②若无国家订价,则适用地方订价; ③如没有国家订价,也没有地方订价,则为可比的 当地市场订价;④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定价,则协 商价格,协商价格应按合理成本费用乘以合理的利 润率计算并且协商价格不得高于平庄煤业与任何 第三方进行交易的价格。 双 方 定 价 按年度计算总额,按月支付、会计年 度终结后结清当年费用。 设备租 赁 平庄煤业向本公司租赁设备,设备租 赁行为系企业间经济交往中的有偿服 务行为,本公司有权依照市场公平交 易原则对其所提供的设备收取合理的 费用。 双方同意,本公司租赁设备根据其所使用设备帐面 价值,以规定提取的折旧费、修理基金并加收合理 利润的原则收取租金,各类别设备为每年按设备租 赁明细表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双 方 定 价 双方同意,在签订协议后,平庄煤业 按设备租赁明细表计算费用,按月向 本公司支付租赁费,会计年度终结后 结清当年费用。 物资采 购 平庄煤业不再设置物资采购业务部 门,煤炭生产等所需物资委托本公司 物资供应公司代为采购。 平庄煤业按平庄能源代购物资比例承担供应公司 全年部分采购费用。 双 方 定 价 ①在双方商定的交货期,货到验收合 格后,每年本公司根据物资购销交易 发生金额,由本公司开具发票,并在 为平庄煤业代销煤炭货款中扣除,会 计年度终结后结清当年费用。②如果 本公司为平庄煤业代销煤炭货款不足 时,平庄煤业应在10 个工作日内以现 金支付给本公司。 煤炭代 销 本公司为平庄煤业销售平庄煤业所属 非上市公司煤矿生产的煤炭。 根据平庄煤业出具的《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置换后相关关联交易安排的承诺函》,本公 司向平庄煤业收取代销手续费每吨10 元,由本公 司出具发票并承担流转纳税义务。 双 方 定 价 根据本公司为平庄煤业代销的实际销 售量结算,每月结算一次,会计年度 终结后结清当年费用。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2007 年,本公司与平庄煤业进行资产置换时,为了保证本公司煤炭生产的正常进行、平 庄煤业将四个生产矿,一个在建矿及销售公司、供应处、设备租赁站等核心经营性资产置入 本公司。①本公司不再设置水电、供暖、医疗、通讯、物业服务等部门,本公司生产经营及 生活所需上述服务由平庄煤业负责。此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减少相 关支出。②平庄煤业不再保留设备租赁站与机构,平庄煤业所属非上市公司煤矿生产所使用 的租赁设备在本公司设备租赁站租赁。③平庄煤业不再设置物资采购业务部门,煤炭生产等 所需物资委托本公司的物资供应公司代为采购。④平庄煤业不再保留销售功能与机构、平庄 煤业所属非上市公司煤矿生产的煤炭委托本公司煤炭销售公司代为销售,非经本公司同意,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0 平庄煤业不再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销售。在平庄煤业整体上市前,以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和持续性。 2007 年,本公司与平庄煤业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物资采购协议》、 《煤炭代销协议》,合同约定期限均为3 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节规定重新履行 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规定,2010 年4 月20 日,公司与平庄煤业重新签订了上述四个关 联交易协议。 (二)、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关系 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赤峰集能煤炭经销 有限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国电,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受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2、2009 年上半年本公司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实际销售煤炭及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方:中国国电下属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 电有限公司、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天津国电津能 热电有限公司、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2)、交易内容:2010 年,本公司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签署煤炭合同发生关联交易金 额(含税,包括本公司代为平煤集团销售部分)如下: 单 位 销售总量(万吨) 平均价格(元/吨) 总交易金额(万元) 国电滦河发电厂 30 204.00 6120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90 204.00 18360 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 120 201.50 24180 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 20 320.00 6400 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0 212.00 25440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50 204.00 10200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50 212.00 10600 合 计 480 101300 (3)、定价原则: 本项关联交易执行双方协商定价原则,即依照历年来重点电煤用户统一指导价双方协商 确定价格。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1 (4)、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国电滦河发电厂、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赤峰集能煤炭经销 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传统煤炭市场用户,被列入公司重点电煤供应计划范围之内,本公司作 为煤炭生产企业,根据煤炭销售计划向其供应发电用煤,此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 3、向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6 个月定期存款金额为3 亿元,尚未 收取任何存款利息。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进行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协议的执行将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 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 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存在预期 对公司的金融支持,且存款利率等同于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双 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 有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财务公司形成依赖。2010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了上述协议。 (三)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平庄煤业 0.00 0.00 0.00 40,845.41 合计 0.00 0.00 0.00 40,845.41 注:此款项为重大资产置换时(资产置换交割日为2007 年3 月31 日),平庄煤业认购平 庄能源定向发行价款抵偿资产置换差额不足的部分,作为平庄能源对平庄煤业的债务,资产 置换交割后5 年内以货币方式付清。 (四)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06年11月与平庄煤业就老公营子煤矿合作事宜,签署了《老公营子矿合作开发 协议》,平庄煤业按照老公营子投产后实际销售吨煤的数量,每吨获得10元的合作收益,直到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2 老公营子矿采矿权转让给本公司后。报告期内,老公营子煤矿销售煤炭1222801吨,公司向平 庄煤业支付合作收益12,228,010.00元。 六、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及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6号-重大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无重大合同。 七、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在报告期内或延续到报告期内重要承诺 事项及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赤峰大兴经 贸有限责任 公司、赤峰万 顺食品有限 责任公司、赤 峰银联投资 有限责任公 司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 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 百分之十。 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 万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赤峰银联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在2007 年 将所持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内蒙古 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 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 中国国电在收购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如下:1、为彻底解决平煤 集团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 题而造成的关联交易,平煤集团在2007 年收购上市公司前身 草原兴发时曾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矿、白音华矿符合上市条件 并且市场时机合适时尽快完成煤炭资产整体上市。国电集团 保证继续履行上述承诺。2、收购完成后平煤集团仍然是上市 公司平庄能源的大股东,平煤集团通过股东大会对上市公司 行使股东权利。本次收购将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 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产生影响,上市公 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业务经营的各环节与收购人保持 独立。3、为避免未来与平庄能源产生同业竞争,国电集团做 出以下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 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 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将不在平庄能源经营区域内从事 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为避免未来产生同业 竞争,本公司承诺在平庄能源合法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 且本公司构成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前提下,如本公司或其 下属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平庄能源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 有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平庄能源,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给予平庄能源,以确保平庄能源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4、 国电集团已经作出了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 体内容有:(1)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 控制性影响谋求平庄能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 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平庄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平庄能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 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ST 平能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 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平庄能源利益的行为。同时,本公司将保 证平庄能源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方 面,平庄能源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 若有关联交易,均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对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 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重大资产重 组时所作承 诺 内蒙古平庄 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 司 平庄煤业对公司承诺事项,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具体承诺 事项如下:1、平煤集团继续履行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原法 人股东的有关承诺。2、平煤集团承诺所持有股份在收购完成 后三年内不进行协议转让。3、为彻底解决平煤集团与上市公 司同业竞争问题以及避免由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而造成的关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承诺。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3 联交易,平煤集团承诺在元宝山露天煤矿和白音花露天煤矿 具备上市条件后,将在合适时机以合理方式将两个煤矿置入 上市公司,尽快完成平煤集团整体上市。4、平煤集团将销售 公司置入上市公司,平煤集团不再保留销售功能与机构,平 煤集团委托上市公司统一进行煤炭销售,非经上市公司同意, 平煤集团将不再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销售。平煤集团向上市 公司支付代理销售的佣金,以10 元/吨煤为标准根据实际销 售量结算。平煤集团承诺上市公司所属各矿煤炭具有优先销 售权。5、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场地,通过 向平煤集团租赁取得。重组交割日起五年内,平煤集团免收 租赁费;五年后平煤集团根据市场情况按市场公允价格向上 市公司收取租金。平煤集团保证不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影响上 市公司的生产、经营。6、上市公司重组实施后,公司办公、 职工生活所需的保洁、安防、绿化、供暖、用水、用电、通 讯等公用事业、物业管理服务由平煤集团提供,并根据优惠 (合理)的原则定价,相关设施的养护、维修费用由上市公 司承担。7、平煤集团在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的基 础上利用平煤集团现有资源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8、平煤集 团承诺上市公司重组后,上市公司做到资产独立完整、业务、 财务、机构、人员独立,做到充分的"五分开"。平煤集团除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 预。 发行时所作 承诺 无 无 无 其他承诺(含 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八、公司、董事、监事受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受到中国 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九、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担保事项。 十、报告期内,公司无证券投资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十二、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会[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 号)的规定,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 立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张海升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平庄能源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公司董 事会提供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并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4 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的情况;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公 司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我们希望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发生,同时 完善资金管理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及审批流程,避免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十三、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 年03 月22 日 公司证券部 实地调研 国泰君安苏新建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平煤集团所持股份解 禁的情况;整体上市情况等。 2010 年03 月22 日 公司证券部 实地调研 国泰君安郭明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平煤集团所持股份解 禁的情况;整体上市情况等。 2010 年04 月03 日 公司证券部 实地调研 吴鸣霄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平煤集团所持股份解 禁的情况;整体上市情况等。 2010 年06 月18 日 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 实地调研 申银万国刘晓宁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平煤集团所持股份解 禁的情况;整体上市情况等。 2010 年06 月29 日 公司证券部、西露天矿 实地调研 湘财证券王师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平煤集团所持股份解 禁的情况;整体上市情况等。 十四、其他重要信息索引 公司公告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上刊登。 序 号 公告内容 刊截的报刊名称及刊载互联网 网址 刊载日期 1 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0 年1 月9 日 2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上 2010 年3 月17 日 3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上 2010 年3 月17 日 4 2010 年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同上 2010 年3 月17 日 5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同上 2010 年3 月17 日 6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同上 2010 年3 月23 日 7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同上 2010 年3 月23 日 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业绩快报 同上 2010 年4 月8 日 9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上 2010 年4 月8 日 10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上 2010 年4 月8 日 11 关于国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同上 2010 年4 月8 日 12 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上 2010 年4 月8 日 13 关于重大诉讼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 告 同上 2010 年4 月15 日 14 关于与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协议书的公告 同上 2010 年4 月15 日 15 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同上 2010 年4 月23 日 16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上 2010 年4 月23 日 17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上 2010 年4 月23 日 18 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上 2010 年4 月23 日 19 关于与平煤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同上 2010 年4 月23 日 20 关于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同上 2010 年4 月23 日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5 21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上 2010 年4 月23 日 22 关于召开200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上 2010 年4 月23 日 23 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同上 2010 年4 月24 日 24 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上 2010 年4 月29 日 25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同上 2010 年5 月13 日 26 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上 2010 年5 月19 日 27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上 2010 年5 月19 日 28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上 2010 年5 月19 日 29 公司200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同上 2010 年6 月8 日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6 第七节 财务报告 一、会计报表 (附后) 二、会计报表附注(附后)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本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五、其他相关资料。 董事长:孙金国 内蒙古平庄能源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7 月23 日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7 附: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06 月30 日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54,088,973.87 2,054,088,973.87 1,456,894,663.54 1,456,894,663.5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0,885,788.40 90,885,788.40 224,294,722.00 224,294,722.00 应收账款 428,143,001.16 428,143,001.16 318,199,861.97 318,199,861.97 预付款项 37,112,063.92 37,112,063.92 29,316,573.30 29,316,573.3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0,908,857.96 80,908,857.96 73,460,413.73 73,460,413.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1,223,453.71 81,223,453.71 46,919,489.03 46,919,489.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772,362,139.02 2,772,362,139.02 2,149,085,723.57 2,149,085,723.5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64,969,617.08 1,264,969,617.08 1,334,716,546.79 1,334,716,546.79 在建工程 36,083,887.70 36,083,887.70 12,567,057.21 12,567,057.2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93,536,652.36 893,536,652.36 922,570,943.80 922,570,943.8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3,685,168.33 63,685,168.33 70,300,252.60 70,300,252.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06,401.00 5,406,401.00 3,936,486.50 3,936,486.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63,681,726.47 2,263,681,726.47 2,344,091,286.90 2,344,091,286.90 资产总计 5,036,043,865.49 5,036,043,865.49 4,493,177,010.47 4,493,177,010.47 流动负债: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8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17,007,904.93 117,007,904.93 188,257,989.45 188,257,989.45 预收款项 201,727,951.01 201,727,951.01 335,664,755.18 335,664,755.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57,003,187.92 157,003,187.92 19,883,901.88 19,883,901.88 应交税费 131,751,642.62 131,751,642.62 109,565,644.54 109,565,644.5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04,121,646.36 604,121,646.36 439,312,253.91 439,312,253.9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11,612,332.84 1,211,612,332.84 1,092,684,544.96 1,092,684,544.9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408,454,126.99 408,454,126.99 408,454,126.99 408,454,126.99 专项应付款 23,159,516.00 23,159,516.00 23,159,516.00 23,159,516.00 预计负债 12,985,459.00 12,985,459.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820,000.00 10,82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5,419,101.99 455,419,101.99 431,613,642.99 431,613,642.99 负债合计 1,667,031,434.83 1,667,031,434.83 1,524,298,187.95 1,524,298,187.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14,306,324.00 1,014,306,324.00 1,014,306,324.00 1,014,306,324.00 资本公积 1,476,341,571.34 1,476,341,571.34 1,476,341,571.34 1,476,341,571.3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401,240,842.17 401,240,842.17 293,819,337.51 293,819,337.51 盈余公积 20,812,390.47 20,812,390.47 20,812,390.47 20,812,390.4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56,311,302.68 456,311,302.68 163,599,199.20 163,599,199.2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3,369,012,430.66 3,369,012,430.66 2,968,878,822.52 2,968,878,822.5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69,012,430.66 3,369,012,430.66 2,968,878,822.52 2,968,878,822.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036,043,865.49 5,036,043,865.49 4,493,177,010.47 4,493,177,010.47 2、利润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6 月 单位:元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9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1,622,960,845.53 1,622,960,845.53 1,313,295,893.26 1,313,295,893.26 其中:营业收入 1,622,960,845.53 1,622,960,845.53 1,313,295,893.26 1,313,295,893.2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94,240,710.16 1,194,240,710.16 979,905,567.51 979,905,567.51 其中:营业成本 1,040,215,900.50 1,040,215,900.50 838,666,132.44 838,666,132.4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 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5,966,842.67 45,966,842.67 39,149,319.65 39,149,319.65 销售费用 3,746,461.57 3,746,461.57 2,713,922.63 2,713,922.63 管理费用 103,182,546.05 103,182,546.05 75,801,062.35 75,801,062.35 财务费用 -8,670,470.66 -8,670,470.66 4,812,556.46 4,812,556.46 资产减值损失 9,799,430.03 9,799,430.03 18,762,573.98 18,762,573.9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428,720,135.37 428,720,135.37 333,390,325.75 333,390,325.75 加:营业外收入 672,835.19 672,835.19 1,556,365.23 1,556,365.23 减:营业外支出 3,224,013.53 3,224,013.53 399,431.05 399,431.0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2,323,606.79 2,323,606.79 324,846.22 324,846.2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426,168,957.03 426,168,957.03 334,547,259.93 334,547,259.93 减:所得税费用 62,455,429.05 62,455,429.05 45,035,041.62 45,035,041.6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63,713,527.98 363,713,527.98 289,512,218.31 289,512,218.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363,713,527.98 363,713,527.98 289,512,218.31 289,512,218.31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6 0.36 0.29 0.2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6 0.36 0.29 0.29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363,713,527.98 363,713,527.98 289,512,218.31 289,512,218.3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363,713,527.98 363,713,527.98 289,512,218.31 289,512,218.3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3、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6 月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1,696,598,532.16 1,696,598,532.16 1,144,081,809.15 1,144,081,809.1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 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 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 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 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 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 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145,705,078.38 145,705,078.38 49,119,774.87 49,119,774.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1,842,303,610.54 1,842,303,610.54 1,193,201,584.02 1,193,201,584.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372,759,771.33 372,759,771.33 311,934,832.47 311,934,832.4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 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 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 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337,608,084.40 337,608,084.40 291,821,937.87 291,821,937.8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53,960,843.65 353,960,843.65 222,485,205.12 222,485,205.1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76,835,918.85 76,835,918.85 33,919,960.79 33,919,960.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1,141,164,618.23 1,141,164,618.23 860,161,936.25 860,161,936.25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701,138,992.31 701,138,992.31 333,039,647.77 333,039,647.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225,560.00 225,560.00 2,179,037.72 2,179,037.7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225,560.00 225,560.00 2,179,037.72 2,179,037.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33,168,817.48 33,168,817.48 104,020,466.60 104,020,466.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33,168,817.48 33,168,817.48 104,020,466.60 104,020,466.60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2,943,257.48 -32,943,257.48 -101,841,428.88 -101,841,428.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71,001,424.50 71,001,424.50 7,246,000.00 7,246,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2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71,001,424.50 71,001,424.50 207,246,000.00 207,246,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71,001,424.50 -71,001,424.50 -207,246,000.00 -207,246,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597,194,310.33 597,194,310.33 23,952,218.89 23,952,218.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1,456,894,663.54 1,456,894,663.54 722,895,891.00 722,895,891.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2,054,088,973.87 2,054,088,973.87 746,848,109.89 746,848,109.8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3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半年度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实收 资本 (或 股本)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 配利 润 其他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 者权 益合 计 实收 资本 (或 股本)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 配利 润 其他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 者权 益合 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14, 306,3 24.00 1,476, 341,5 71.34 293,8 19,33 7.51 20,81 2,390. 47 163,5 99,19 9.20 2,968, 878,8 22.52 1,014, 306,3 24.00 1,476, 341,5 71.34 185,5 12,15 0.84 2,634, 701.6 7 -237,6 77,82 2.40 2,441, 116,9 25.4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14, 306,3 24.00 1,476, 341,5 71.34 293,8 19,33 7.51 20,81 2,390. 47 163,5 99,19 9.20 2,968, 878,8 22.52 1,014, 306,3 24.00 1,476, 341,5 71.34 185,5 12,15 0.84 2,634, 701.6 7 -237,6 77,82 2.40 2,441, 116,9 25.4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107,4 21,50 4.66 292,7 12,10 3.48 400,1 33,60 8.14 83,29 7,237. 05 289,5 12,21 8.31 372,8 09,45 5.36 (一)净利润 363,7 13,52 7.98 363,7 13,52 7.98 289,5 12,21 8.31 289,5 12,21 8.31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 小计 363,7 13,52 7.98 363,7 13,52 7.98 289,5 12,21 8.31 289,5 12,21 8.31 (三)所有者投入和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4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71,00 1,424. 50 -71,00 1,424. 5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 备 3.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71,00 1,424. 50 -71,00 1,424. 5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07,4 21,50 4.66 107,4 21,50 4.66 83,29 7,237. 05 83,29 7,237. 05 1.本期提取 108,2 108,2 108,4 108,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5 07,13 0.55 07,13 0.55 28,13 0.50 28,13 0.50 2.本期使用 785,6 25.89 785,6 25.89 25,13 0,893. 45 25,13 0,893. 45 四、本期期末余额 1,014, 306,3 24.00 1,476, 341,5 71.34 401,2 40,84 2.17 20,81 2,390. 47 456,3 11,30 2.68 3,369, 012,4 30.66 1,014, 306,3 24.00 1,476, 341,5 71.34 268,8 09,38 7.89 2,634, 701.6 7 51,83 4,395. 91 2,813, 926,3 80.81 5、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半年度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项目 实收资 本(或 股本)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实收资 本(或 股本)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14,3 06,324. 00 1,476,3 41,571. 34 293,819 ,337.51 20,812, 390.47 163,599 ,199.20 2,968,8 78,822. 52 1,014,3 06,324. 00 1,476,3 41,571. 34 185,512 ,150.84 2,634,7 01.67 -237,67 7,822.4 0 2,441,1 16,925. 4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14,3 06,324. 00 1,476,3 41,571. 34 293,819 ,337.51 20,812, 390.47 163,599 ,199.20 2,968,8 78,822. 52 1,014,3 06,324. 00 1,476,3 41,571. 34 185,512 ,150.84 2,634,7 01.67 -237,67 7,822.4 0 2,441,1 16,925. 4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107,421 ,504.66 292,712 ,103.48 400,133 ,608.14 83,297, 237.05 289,512 ,218.31 372,809 ,455.36 (一)净利润 363,713 ,527.98 363,713 ,527.98 289,512 ,218.31 289,512 ,218.31 (二)其他综合收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6 上述(一)和(二) 小计 363,713 ,527.98 363,713 ,527.98 289,512 ,218.31 289,512 ,218.31 (三)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71,001, 424.50 -71,001, 424.5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 备 3.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71,001, 424.50 -71,001, 424.5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07,421 ,504.66 107,421 ,504.66 83,297, 237.05 83,297, 237.05 1.本期提取 108,207 108,207 108,428 108,42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7 ,130.55 ,130.55 ,130.50 ,130.50 2.本期使用 785,625 .89 785,625 .89 25,130, 893.45 25,130, 893.45 四、本期期末余额 1,014,3 06,324. 00 1,476,3 41,571. 34 401,240 ,842.17 20,812, 390.47 456,311 ,302.68 3,369,0 12,430. 66 1,014,3 06,324. 00 1,476,3 41,571. 34 268,809 ,387.89 2,634,7 01.67 51,834, 395.91 2,813,9 26,380. 8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前身是内蒙古草原兴 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系1993 年3 月18 日经赤峰市经济体制改革 委员会赤体改委发(1993)19 号文件批准,以赤峰大兴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五家镇企业 公司、五家镇房身村企业公司共同发起并定向募集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后先后更名为内蒙古赤峰兴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发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5 月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212 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数量40,000,000 股,并于1997 年6 月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1998 年7 月20 日更名为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31 号《关于核准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 公司配股的通知》批准,2003 年1 月,公司以2001 年末总股本283,272,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7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实际配售股份125,845,687 股,配股价每 股人民币6.43 元,募集资金783,576,050.56 元。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增至409,117,687.00 元。 2006 年3 月29 日,经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本公 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以股权分置改革时流通股股份186,170,400 股为基数,以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向股份变更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 205,188,637 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11.02155 股的转增股份,并于2006 年4 月6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变更登记手续,非流通股股东以此 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 股东每10 股获送4.0 股。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614,306,324.00 元。 2006 年11 月7 日,本公司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 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及《新增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合法拥有的全部账面资产及除 109,080.00 万元银行负债之外的全部负债,与平煤集团合法拥有的风水沟、西露天、六家及 古山煤矿经营性资产、老公营子在建工程资产及集团本部部分核心辅助经营性资产进行置换,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9 资产置换形成的交易差额由本公司向平煤集团定向发行400,000,000 股有限售期流通股进行 支付,上述资产置换暨定向发行股份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66 号文批准,并于2007 年11 月27 日实施完毕。 2007 年4 月26 日本公司与平煤集团签署了《关于实施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资产交割确认 书》,双方明确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资产交割基准日确定为2007 年3 月31 日。换出资产在 交割基准日前发生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交割基准日后发生损益由资产承接方享有或 承担;换入资产在交割基准日前发生损益由平煤集团享有或承担,交割基准日后发生损益由 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50000000001248 公司住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 注册资本:1,014,306,324 元 公司经营范围 :煤炭生产、洗选加工、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业,主要产品为煤炭。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0 从购买日起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 资。 6.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 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 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 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 债。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除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 按摊余成本计量或当公允价值无法取得并可靠计量仍采用历史成本外,后续计量统一按公允 价值计量。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应进行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即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 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1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 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最 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日对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检查,当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应当对该金融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以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测试方法: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减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部分 计提减值准备。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定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金融资产不同类型合理估计,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持有过程中和 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是根据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金融资产特 定风险的税前利率,是持有资产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6)金融资产重分类 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判断依据: 1)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 持有至到期; 2)管理层没有意图持有至到期; 3)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4)其他表明本公司没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经董事会审批后决定。 7.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 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确认标准及其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期末账面余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按账龄计提。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2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 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款项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按账龄计提。 (3)账龄分析法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 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一般为: 账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 年以内(含1 年) 6 6 1 至2 年 10 10 2 至3 年 20 20 3 至4 年 50 50 4 至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8.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 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减记 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以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限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 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 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3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 9.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 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等;根据固定 资产的性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 ①对于一般的固定资产项目,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 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 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使 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及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0-50 年 5% 1.90%-9.50% 机械设备 3-30 年 5% 3.17%-31.67% 运输工具 10年 5% 9.50% 其他 5-20 年 5% 4.75%-19.00% ②井巷建筑物按产量计提折旧。 ③使用煤炭安全生产费、煤矿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采用入账时全额计提折旧,折旧额 直接冲减专项储备的方法,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 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 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减值测试方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应当测试其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4 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10.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自营方式建造、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结转固定资产。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a.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b. 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 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c. 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d.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 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 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应当测试其可收回金额。 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11.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确认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 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5 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①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 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金额确定;② 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 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③借款存在折价或溢 价,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 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12.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煤矿维简费及井巷费核算方法 (1) 计提标准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煤矿维简费及井巷费分别按原煤产量3.00-15.00 元/吨、7.00 元/ 吨、2.50 元/吨提取。 (2)核算方法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煤矿维简费计提时在成本中归集,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企 业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煤矿维简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 提取的安全费用、煤矿维简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 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 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井巷费按原煤产量提取,提取标准为2.50 元/吨,提取额作为井巷建筑物的折旧进行核算。 13.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 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 发生的支出总额。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 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界定为使用寿命不确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6 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其复 核程序为重新估计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估计情况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有证据表 明使用寿命有限等。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无形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 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 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应当测试其可收回金额。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14.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主要包括土地塌陷补偿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长期待摊的费 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5. 商誉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公司结合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存在减值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算可收回金额, 并与相关帐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帐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帐面价值部分) 与其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的,即确认为商誉的减值损失。 16.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实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该义务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7 按照履行相关现实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 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为该范围内中间值确定;如涉及 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 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7. 收入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 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 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本公司根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与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 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8.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8 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 下列情况处理: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 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的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 暂时性差异的,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0. 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 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业务。 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固定资产业务,公司对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 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租金收入根据按照公司折旧政策提取的折旧费、修理基金并加收 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并计入当期损益。 2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本期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或存货采购成本 0%、13%、17%(注) 营业税 劳务、租赁收入 3%、5% 资源税 课税数量 3.20 元/吨(注)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原煤产量 8元/吨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营业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营业税额 1%、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注:公司农具销售免交增值税,木材销售执行13%的增值税率,其他产品销售执行17%的增值税率;资源税按实际销售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9 和自用原煤吨数之和乘以单位税额计缴。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方税务局于2010 年4 月12 日下发了《赤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内 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批复》(赤地税函[2010]70 号)。 内容如下: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的煤炭生产业务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5 年本)》中属于煤炭类年产120 万吨每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 效选煤厂建设项目,煤炭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82%。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 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 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03]16 号)“以国 家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内资和外资企业,在 2010 年以前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同意该企业2009 年度减按15%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 公司2010 年度暂按15%的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 公司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中企业所得税按照25%计提,由于2009 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 率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发生了变动,故对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中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对比 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重述。 调整事项对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后,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前后情况如下表: 主要报表项目 2009 半年报披露数 调整后披露数 增减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8,213,176.64 4,927,905.98 -3,285,270.66 应交税费 54,088,636.75 48,845,000.15 -5,243,636.60 未分配利润 720,151.20 2,678,517.14 1,958,365.94 所得税费用 76,613,510.22 45,035,041.62 -31,578,468.60 净利润 257,933,749.71 289,512,218.31 31,578,468.60 每股收益 0.25 0.29 0.04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本期无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情况。 五、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 —— 10,403.24 ——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0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其中:人民币 —— —— 10,403.24 —— —— 银行存款: —— —— 2,054,078,570.63 —— —— 1,396,894,663.54 其中:人民币 —— —— 2,054,078,570.63 —— —— 1,396,894,663.54 其他货币资金: —— —— —— —— 60,000,000.00 其中:人民币 —— —— —— —— 60,000,000.00 合 计 —— —— 2,054,088,973.87 —— —— 1,456,894,663.54 注:(1)公司没有因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期末银行存款中,存放于关联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款项为3 亿元人民币。 2. 应收票据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90,885,788.40 224,294,722.00 合 计 90,885,788.40 224,294,722.00 注:公司期末不存在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 类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 款 456,118,757.94 99.61 29,271,753.79 6.42 333,815,300.11 98.39 20,405,647.11 6.1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 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 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 款 389,729.22 0.09 389,729.22 100.00 389,729.22 0.11 389,729.22 100.00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1,378,720.23 0.30 82,723.22 6.00 5,095,966.98 1.50 305,758.01 6.00 合 计 457,887,207.39 100.00 29,744,206.23 6.50 339,300,996.31 100.00 21,101,134.34 6.22 注:本公司“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指期末余额在500 万元(含500 万元)以上的款项,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 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但组合信用风险较大”指账龄在三年以上的款项,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 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 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1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 龄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1年以内 409,881,770.18 89.52 24,592,906.21 6 329,493,039.69 97.11 19,769,582.38 6 1至2年 47,615,707.99 10.40 4,761,570.80 10 9,418,227.40 2.78 941,822.74 10 3年以上 389,729.22 0.08 389,729.22 100 389,729.22 0.11 389,729.22 100 其中:5年以上 389,729.22 0.08 389,729.22 100 389,729.22 0.11 389,729.22 100 合 计 457,887,207.39 100.00 29,744,206.23 339,300,996.31 100.00 21,101,134.34 (3)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其他 关联方欠款共计190,024,837.47 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41.50%,详见附注“六、4” 所 述。 (4)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 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重点合同煤用户 107,537,804.96 1 年以内 23.49 国电滦河发电厂 同一实际控制人 72,991,414.75 1 年以内 15.94 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重点合同煤用户 49,036,530.33 1 年以内 10.71 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合同煤用户 37,654,913.82 1 年以内 8.2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发电厂 同一实际控制人 36,793,488.06 1 年以内 8.04 合 计 —— 304,014,151.92 —— 66.39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9,022,540.47 51.26 28,515,157.08 97.27 1 至2 年 18,089,125.23 48.74 801,018.00 2.73 2 至3 年 398.22 0.00 398.22 0.00 合 计 37,112,063.92 100.00 29,316,573.30 100.00 (2) 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赤峰宏远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施工单位 5,320,000.00 1 年以内 工程未完工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2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元宝山区经营部 本公司供应商 4,159,133.25 1 年以内 货物未到交付期 沈阳重齿齿轮箱销售有限公司 本公司供应商 4,008,000.00 1-2 年 货物未到交付期 赤峰市巴林左旗建筑工程总公司 本公司施工单位 3,270,000.00 1 年以内 工程未完工 内蒙古平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施工单位 2,220,000.00 1 年以内 工程未完工 合 计 —— 18,977,133.25 ——- —— 注:上述单位系为本公司供应燃料、配件及为本公司进行工程施工的企业。 (3) 本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 方款项。 5.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 类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64,199,560.30 73.62 1,739,194.43 2.71 71,030,504.22 90.37 2,269,963.77 3.2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4,075,736.15 4.67 3,189,183.19 78.25 3,120,850.32 3.97 2,545,857.75 81.58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18,932,028.63 21.71 1,370,089.50 7.24 4,451,168.17 5.66 326,287.46 7.33 合 计 87,207,325.08 100.00 6,298,467.12 7.22 78,602,522.71 100.00 5,142,108.98 6.54 注:本公司“单项金额重大”其他应收款指期末余额在500 万元(含500 万元)以上的款项,除下述”5(2)”单独减 值测试后个别认定不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外,其他单项金额重大其他应收款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现减值迹象,公司按账龄计提 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但组合信用风险较大”指账龄在三年以上的款项,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公司按账龄计提 坏账准备。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年以内 35,212,986.37 不计提坏帐 个别认定 合 计 —— 35,212,986.37 —— —— 注:其他应收款-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5,212,986.37 元,系公司根据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农业银行 赤峰市元宝山区支行的借款诉讼判决结果以及公司与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预计应向赤峰草原 兴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代偿银行利息及滞纳金,鉴于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所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3 设立并代表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处理原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遗留债务,预计款项可收回风险很小,故未对该 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3)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 龄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78,989,044.59 90.58 2,609,062.51 6 71,217,384.51 90.60 2,160,263.91 3.03 1至2年 4,331,403.94 4.97 433,140.39 10 4,168,702.56 5.30 416,870.26 10 2至3年 726,610.87 0.83 145,322.17 20 95,585.32 0.12 19,117.06 20 3年以上 3,160,265.68 3.62 3,110,942.05 98.44 3,120,850.32 3.97 2,545,857.75 81.58 其中:3至4年 95,335.32 0.11 47,667.66 50 28,629.84 0.04 14,314.92 50.00 4至5年 8,279.84 0.01 6,623.87 80 2,803,388.24 3.57 2,242,710.59 80.00 5年以上 3,056,650.52 3.50 3,056,650.52 100 288,832.24 0.37 288,832.24 100.00 合 计 87,207,325.08 100.00 6,298,467.12 78,602,522.71 100.00 5,142,108.98 (4)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控股股东平煤集团欠款金额为15,680,993.08 元,占期 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的17.98%,无其他关联方欠款,详见附注“六、4”所述。 (5)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公司 35,212,986.37 1 年以内 40.38 平煤集团 控股股东 15,680,993.08 1 年以内 17.98 铁路部资金清算中心 客户 13,305,580.85 1 年以内 15.26 内蒙古社会保障局 10,246,328.68 1 年以内 11.75 沈重设备抹帐款 客户 2,800,748.00 5 年以上 3.21 合 计 —— 77,246,636.98 —— 88.58 注: 其他应收款-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13,305,580.85 元,系公司预先垫付给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的铁路运费,铁路运 费发生时转由公司向购煤客户收取。 其他应收款-内蒙古社会保障局10,246,328.68 元,系应由工伤医疗保险基金承担但尚未向内蒙古社会保障局结算的职 工工伤医疗费用。 其他应收款-平煤集团15,680,993.08 元,系公司在以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平煤集团的产品时,因公司已确认代销 收入并结算增值税款而平煤集团尚未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形成的暂时代垫增值税款项。 6. 存货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4 期末数 年初数 存货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4,554,610.06 54,554,610.06 39,351,457.23 39,351,457.23 库存商品 26,215,729.49 26,215,729.49 6,997,448.80 6,997,448.80 委托加工物资 453,114.16 453,114.16 570,583.00 570,583.00 合 计 81,223,453.71 81,223,453.71 46,919,489.03 46,919,489.03 注:存货期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期末存货不存在减值迹像。 7.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明细项目和增减变动如下: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1,944,542,415.62 6,873,610.89 5,761,493.47 1,945,654,533.04 房屋建筑物 825,908,335.02 3,013,561.96 828,921,896.98 机械设备 932,059,074.46 3,737,074.29 3,836,585.30 931,959,563.45 运输工具 96,699,994.14 1,303,366.61 95,396,627.53 其他 89,875,012.00 122,974.64 621,541.56 89,376,445.08 二、累计折旧合计 609,825,868.83 74,143,299.48 3,284,252.35 680,684,915.96 房屋建筑物 189,224,586.50 17,614,296.35 206,838,882.85 机械设备 333,165,590.41 47,873,632.74 1,967,523.64 379,071,699.51 运输工具 41,448,679.30 4,114,217.72 965,085.81 44,597,811.21 其他 45,987,012.62 4,541,152.67 351,642.90 50,176,522.39 三、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房屋建筑物 机械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 四、账面价值合计 1,334,716,546.79 1,264,969,617.08 房屋建筑物 636,683,748.52 622,083,014.13 机械设备 598,893,484.05 552,887,863.94 运输工具 55,251,314.84 50,798,816.32 其他 43,887,999.38 39,199,922.69 注:本期计提折旧额为74,143,299.48 元;本期减少额主要系处置减少;期末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 (2)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类 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5 类 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机械设备 94,430,753.75 38,478,535.85 55,952,217.90 运输工具 9,181,748.01 4,534,626.03 4,647,121.98 其他 15,726,870.32 7,826,494.68 7,900,375.64 合 计 119,339,372.08 50,839,656.56 68,499,715.52 承租方名称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平煤集团 110,024,398.71 45,251,747.91 64,772,650.80 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 1,087,002.89 595,911.50 491,091.39 赤峰兴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643,537.49 4,195,637.00 2,447,900.49 赤峰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76,872.98 235,916.48 440,956.50 赤峰平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07,560.01 560,443.67 347,116.34 合 计 119,339,372.08 50,839,656.56 68,499,715.52 8. 在建工程: 期末数 年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西露天矿地面排水工程 3,278,435.82 3,278,435.82 3,241,578.82 3,241,578.82 六家矿矿井通风等五项 3,085,565.80 3,085,565.80 3,085,565.80 3,085,565.80 风水沟矿矿井通风等四项 1,915,927.35 1,915,927.35 1,915,927.35 1,915,927.35 古山矿井下通风等四项 1,495,396.53 1,495,396.53 1,495,396.53 1,495,396.53 风水沟矿矿压观测系统 1,100,854.70 1,100,854.70 1,100,854.70 1,100,854.70 其他零星工程 10,039,724.84 10,039,724.84 1,727,734.01 1,727,734.01 设备 15,167,982.66 15,167,982.66 合 计 36,083,887.70 36,083,887.70 12,567,057.21 12,567,057.21 注: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情形。 9. 无形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1,117,070,488.83 1,117,070,488.83 采矿权 1,095,372,280.63 1,095,372,280.63 土地使用权 21,698,208.20 21,698,208.20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194,499,545.03 29,034,291.44 223,533,836.47 采矿权 194,029,417.19 28,817,309.36 222,846,726.55 土地使用权 470,127.84 216,982.08 687,109.9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6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922,570,943.80 -29,034,291.44 893,536,652.36 采矿权 901,342,863.44 -28,817,309.36 872,525,554.08 土地使用权 21,228,080.36 -216,982.08 21,011,098.28 四、减值准备合计 采矿权 土地使用权 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922,570,943.80 -29,034,291.44 893,536,652.36 采矿权 901,342,863.44 -28,817,309.36 872,525,554.08 土地使用权 21,228,080.36 -216,982.08 21,011,098.28 注:(1)公司无形资产为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其中采矿权包括西露天矿、风水沟矿、六家矿、古山矿的采矿权,土 地使用权系老公营子矿的土地使用权。 (2)期末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 10.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期末余额 其他减少的原因 土地塌陷补偿费 70,300,252.60 6,615,084.27 63,685,168.33 合 计 70,300,252.60 6,615,084.27 63,685,168.33 注:公司下属古山矿、六家矿、老公营子矿本期分别与矿井所在地相关村委会及林场签订了塌陷地损失补偿协议,该 补偿为永久性补偿,公司根据塌陷地所属煤层的预计尚可开采年限在最长不超过10 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 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资产减值准备 5,406,401.00 3,936,486.50 合 计 5,406,401.00 3,936,486.50 (2) 期末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项 目 暂时性差异金额 资产减值准备 36,042,673.35 合 计 36,042,673.35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7 12.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本期减少额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计提额 转回 转销 期末余额 一、坏账准备 26,243,243.32 9,799,430.03 36,042,673.35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十四、其他 合 计 26,243,243.32 9,799,430.03 36,042,673.35 13.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0,055,959.30 85.51 176,867,440.64 93.94 1 至2 年 9,438,690.27 8.07 4,170,994.06 2.22 2 至3 年 415,344.79 0.35 557,693.76 0.30 3 年以上 7,097,910.57 6.07 6,661,860.99 3.54 合 计 117,007,904.93 100.00 188,257,989.45 100.00 (2) 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不存在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单位或其他关联方款项。 (3) 期末不存在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8 14.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00,016,129.27 99.15 328,216,612.58 97.78 1 至2 年 29,774.30 0.01 5,762,895.31 1.72 2 至3 年 249.67 0.00 3 年以上 1,682,047.44 0.84 1,684,997.62 0.50 合 计 201,727,951.01 100.00 335,664,755.18 100.00 (2) 预收款项中不存在预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其他关 联方款项。 15. 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8,573,259.24 331,829,595.02 223,648,765.55 126,754,088.71 二、职工福利费 10,381,635.16 10,381,635.16 三、社会保险费 101,331,517.54 77,949,026.07 23,382,491.47 四、住房公积金 11,409,099.00 10,742,628.00 666,471.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310,642.64 10,380,539.82 5,491,045.72 6,200,136.74 六、其他 合 计 19,883,901.88 465,332,386.54 328,213,100.50 157,003,187.92 16. 应交税费 税 种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备 注 增值税 38,712,656.96 22,398,137.94 营业税 2,056,730.93 3,093,972.09 城建税 2,876,201.39 5,176,073.55 教育费附加 1,652,580.73 2,969,749.46 企业所得税 64,251,592.16 38,928,066.46 资源税 2,854,643.38 9,828,169.25 矿产资源补偿费 6,118,845.23 4,707,771.29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7,387,488.00 6,414,888.00 个人所得税 5,017,949.36 14,412,933.26 其他 822,954.48 1,635,883.2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9 税 种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备 注 合 计 131,751,642.62 109,565,644.54 17. 其他应付款 (1) 其他应付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27,785,239.07 87.37 435,660,567.29 99.17 1 至2 年 74,434,046.73 12.32 1,450,029.97 0.33 2 至3 年 552,964.15 0.09 1,761,832.26 0.40 3 年以上 1,349,396.41 0.22 439,824.39 0.10 合 计 604,121,646.36 100.00 439,312,253.91 100.00 (2) 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控股股东平煤集团的款项为420,392,278.54 元,占期末其他 应付款余额的69.59%,具体明细详见本附注“六、4”。 (3) 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款项性质 平煤集团 420,392,278.54 1 年以内 代收货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宝山区支行 35,212,986.37 1 年以内 预计应付利息 赤峰市元宝山林场 16,190,000.00 1 年以内 土地塌陷补偿费 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020,036.43 1 年以内 代偿借款 公格营子村委会 8,509,144.00 1 年以内 土地塌陷补偿费 合 计 492,324,445.34 —— —— 18. 长期应付款 单 位 期限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平煤集团 5年 408,454,126.99 408,454,126.99 合计 —— 408,454,126.99 408,454,126.99 注:公司在资产重组时,平煤集团置入资产价值为2,776,983,537.59 元,公司置出资产价值为1,373,699,394.15 元, 交易差额为1,403,284,13.44 元。根据与平煤集团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新增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 公司字[2007]66 号文批复,由公司以2006 年9 月1 日停牌前20 个交易日均价2.47 元向平煤集团定向发行400,000,000 股有限售期流通股支付988,000,000.00 元,余额415,284,143.44 元在换入资产交割后5 年内以货币方式付清。根据平煤 集团2007 年3 月23 日出具的《关于重组草原兴发交易差额处理承诺函》的承诺:“就本次重组交割后对上市公司债权,平 煤集团承诺在本次重组交割后5 年内不向上市公司主张现金清偿权利,不需上市公司支付任何资金占用费用。若在此期间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0 平煤集团整体上市或者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则由平煤集团与上市公司协商以合理方式解决,并保证不增加上市公司的资产 负债率水平及正常生产经营。” 19. 专项应付款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国债专项资金 23,159,516.00 23,159,516.00 合 计 23,159,516.00 23,159,516.00 注:本项目核算内容为专项用于煤炭安全改造项目建设的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款。 20.预计负债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塌陷补偿费 12,985,459.00 12,985,459.00 合 计 12,985,459.00 12,985,459.00 注: 该塌陷补偿费为付国光等53 户养牛户分别向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诉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六家煤矿,由于 六家煤矿煤炭开采工作的进行,使奶牛养殖小区部分养殖户的住宅及牛舍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并造成养殖区水源井管 道断裂等财产损失。本案经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共同聘请鉴定机构对牛舍、生活间等地上附属设施损坏 情况进行评估,根据鉴定机构出具评定损害额12,985,459.00 元,公司于本会计期间确认为预计负债,本案尚未进行审 理。详见本附注“七、3”。 21. 递延收益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环境恢复治理费 10,820,000.00 10,820,000.00 合 计 10,820,000.00 10,820,000.00 注: 该项目为公司收到西露天煤矿太平地排土场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内国土资字[2009]363 号)。该项 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期为一年,目前尚未完工。 22. 股本 本期变动增减 项 目 年初余额 发行新股 送红股 其他 小计 期末余额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22,947,287.00 622,947,287.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622,947,287.00 622,947,287.00 3、其他内资持股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1 本期变动增减 项 目 年初余额 发行新股 送红股 其他 小计 期末余额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1,359,037.00 391,359,037.00 1、人民币普通股 391,359,037.00 391,359,037.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014,306,324.00 1,014,306,324.00 23. 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 1,341,455,330.53 1,341,455,330.53 其他资本公积 134,886,240.81 134,886,240.81 其中: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134,886,240.81 134,886,240.81 合 计 1,476,341,571.34 1,476,341,571.34 24. 专项储备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计提额 本期使用额 期末余额 安全费用专项储备 230,897,769.50 65,545,509.00 542,377.89 295,900,900.61 维简费用专项储备 62,921,568.01 42661621.55 243,248.00 105339941.56 合 计 293,819,337.51 108,207,130.55 785,625.89 401,240,842.17 25. 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0,812,390.47 20,812,390.47 合 计 20,812,390.47 20,812,390.4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2 26. 未分配利润 (1) 未分配利润明细如下: 项 目 金 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163,599,199.20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163,599,199.2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3,713,527.9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应付普通股股利 71,001,424.5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456,311,302.68 注:公司于2010 年5 月18 日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决议通过2009 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即每10 股派0.70 元现金红利(税 前),并于6 月18 日公司完成现金红利分配,发放现金红利共计71,001,424.50 元。 2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明细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1,411,360,744.47 1,096,680,037.78 其他业务收入 211,600,101.06 216,615,855.48 营业收入合计 1,622,960,845.53 1,313,295,893.26 (2) 营业成本明细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成本 896,448,997.51 673,646,402.78 其他业务成本 143,766,902.99 165,019,729.66 营业成本合计 1,040,215,900.50 838,666,132.44 (3) 主营业务按产品分项列示如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产品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 煤炭 1,411,360,744.47 896,448,997.51 514,911,746.96 1,096,680,037.78 673,646,402.78 423,033,635.00 合 计 1,411,360,744.47 896,448,997.51 514,911,746.96 1,096,680,037.78 673,646,402.78 423,033,635.00 (4) 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项列示如下: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3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 内蒙古自治区内 557,904,169.92 361,787,904.90 196,116,265.02 435,168,593.30 270,253,307.26 164,915,286.04 内蒙古自治区外 853,456,574.55 534,661,092.61 318,795,481.94 661,511,444.48 403,393,095.52 258,118,348.96 合 计 1,411,360,744.47 896,448,997.51 514,911,746.96 1,096,680,037.78 673,646,402.78 423,033,635.00 (5) 本期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取得的营业收入为255,387,813.01 元,占公司全部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8.10%。 (6)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列示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业务收入合计 211,600,101.06 216,615,855.48 其中: 材料销售收入 85,401,663.95 109,354,968.76 代销手续费收入 67,976,213.40 51,970,298.40 工程施工、租赁及其他收入 58,222,223.71 55,290,588.32 其他业务成本合计 143,766,902.99 165,019,729.66 其中: 材料销售成本 81,683,177.33 108,397,342.51 工程施工、租赁及其他成本 62,083,725.66 56,622,387.15 28.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4,777,441,.32 4,613,280.9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200,282.07 11,091,653.22 教育费附加 8,693,455.84 6,351,027.18 资源税 17,295,663.44 17,093,358.33 合 计 45,966,842.67 39,149,319.65 29.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9,799,430.03 18,762,573.98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四、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五、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六、其他 合 计 9,799,430.03 18,762,573.98 30. 营业外收入 (1) 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29,733.19 1,549,440.2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629,733.19 1,549,440.23 政府补助利得 其他利得 43,102.00 6,925.00 合 计 672,835.19 1,556,365.23 31.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323,606.79 324,846.2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323,606.79 324,846.22 其他 900,406.74 74,584.83 合 计 3,224,013.53 399,431.05 32. 所得税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63,925,343.55 5,532,793.63 递延所得税调整 -1,469,914.50 39,502,247.99 其中:资产减值准备 -1,469,914.50 -2,814,386.10 可抵扣亏损 42,316,634.09 合 计 62,455,429.05 45,035,041.62 33.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每股收益如下: 项 目 代码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Ⅰ) P0 363,713,527.98 289,512,218.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Ⅱ) P0 365,882,029.57 288,528,824.26 期初股份总数 S0 1,014,306,324 1,014,306,324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S1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i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j 报告期缩股数 Sk 报告期月份数 M0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i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S 1,014,306,324 1,014,306,324 基本每股收益(Ⅰ) 0.36 0.29 基本每股收益(Ⅱ) 0.36 0.28 调整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Ⅰ) P1 363,713,527.98 289,512,218.31 调整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Ⅱ) P1 365,882,029.57 288,528,824.26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稀释后的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014,306,324 1,014,306,324 稀释每股收益(Ⅰ) 0.36 0.29 稀释每股收益(Ⅱ) 0.36 0.28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P0÷ 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6 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 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4. 注现金流量表项目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5,705,078.38 元,其中:代控股股东平煤集团收取货 款等125,926,932.78 元。 (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63,713,527.98 289,512,218.31 加:资产减值准备 9,799,430.03 18,762,573.9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74,143,299.48 70,837,977.03 无形资产摊销 29,034,291.44 29,034,291.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615,084.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1,693,873.60 -1,224,594.0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246,000.0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806,775.64 39,502,248.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6,139,694.53 -62,907,647.6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0,154,724.32 -249,063,819.4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0,383,213.64 108,043,162.87 其他(专项储备的增加) 107,421,504.66 83,297,237.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1,138,992.31 333,039,647.7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054,088,973.87 746,848,109.8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456,894,663.54 722,895,891.00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7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7,194,310.33 23,952,218.89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项 目 期末数 年初数 一、现金 2,054,088,973.87 1,456,894,663.54 其中:库存现金 10,403.2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054,078,570.63 1,396,894,663.5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60,000,000.00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54,088,973.87 1,456,894,663.54 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关联 关系 企业 类型 注册地 法人 代表 业务 性质 注册 资本 母公司 对本企 业的持 股比例 (%) 母公司对 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 例(%) 组织机构 代码 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 最终控 制方 国有 北京市 西城区 朱永 芃 电力 生产 1,200,000 万元 31.32 31.32 71093106-1 平煤集团 母公司 国有 赤峰市 元宝山 区 孙金 国 煤炭 开采 与销 售 74,675 万 元 61.42 61.42 11486370-1 注:平煤集团于2000 年7 月依照《公司法》成立,其前身为1959 年成立的平庄矿务局。平煤集团设立初始注册资 本为16,541 万元,目前注册资本74,675 万元。2009 年7 月7 日,赤峰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赤峰市经委”)向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转让所持平煤集团31.82%股权。2009 年8 月6 日,股权转让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 登记,目前平煤集团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国电持股5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股31.82%;赤峰市经委持股17.18%。 2.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注)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66409498-6 赤峰兴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74388133-9 赤峰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79361445-8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18376896-X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8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12316709-7 国电滦河发电厂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80651199-3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78259198-3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77731707-4 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78733957-6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68341339-9 国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72346517-8 3. 关联交易情况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 决策程序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平煤集团 提供劳务 协议价 2,641,688.09 2,316,600.33 平煤集团 电力供应 协议价 27,705,588.63 24,554,476.27 平煤集团 热力供应 协议价 848,318.90 6,286,317.04 平煤集团 供水服务 协议价 1,550.413.59 2,112,535.16 平煤集团 其他业务 协议价 747,727.13 932,738.25 合 计 31,943,322.75 36,202,667.05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 式及决策程序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平煤集团 销售商品市场价 18,137,108.53 22,783,985.06 平煤集团 销售材料市场价 75,382,905.73 103,917,598.14 平煤集团 提供劳务协议价 28,642,851.20 7,987,969.91 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协议价 6,162,717.50 赤峰兴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材料市场价 1,536,032.90 923,525.50 赤峰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材料市场价 176,108.91 2,310,203.22 国电电力朝阳发电厂 销售商品38,710,637.81 148,900,999.50 国电滦河发电厂 销售商品36,750,746.50 26,887,691.79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18,278,205.13 60,484,510.85 电电力大连开发区热电厂 销售商品29,243,871.79 316,776.60 大连庄电晨龙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11,779,408.55 12,565,004.33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重点电煤用户协 议价、并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10,109,485.60 316,776.60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重点电煤用户协 议价 17,915,883.76 合 计 286,663,246.41 393,240,982.40 (3) 关联租赁情况: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9 A、设备租赁。平煤集团所属煤矿使用公司租赁站设备的,根据其所使用设备的账面价值, 以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修理基金并加收合理利润为原则向公司缴纳租金。平煤集团及下属 控股子公司本期租赁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关联公司名称 设备原值 设备净值 租赁费 平煤集团 110,024,398.71 64,772,650.80 8,710,703.33 赤峰兴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643,537.49 2,447,900.49 569,996.33 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 1,087,002.89 491,091.39 64,277.03 赤峰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76,872.98 440,956.50 32,278.91 合 计 118,431,812.07 68,152,599.18 9,377,255.60 B、土地使用权租赁。由于平煤集团目前所用土地均为国有划拨地,暂时无法通过置换进 入公司,所以公司所有的风水沟、西露天、六家及古山煤矿等经营性用地需向平煤集团租赁 取得。平煤集团对此出具承诺函,明确在重组交割之日起5 年内,本公司免交租赁费,5 年 后根据市场情况,平煤集团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租赁价格。平煤集团保证不因为土地使用权问 题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 本期公司未向平煤集团支付土地租赁费。 (4) 代销商品 为避免公司与平煤集团同业竞争,根据公司与平煤集团签署的《关联交易安排承诺函》, 平煤集团不再保留销售机构,其产品由本公司代销,本公司按10.00 元/吨向平煤集团收取代 销手续费,本期代销情况如下表: 关联公司名称 代销数量(吨) 代销手续费(元) 平煤集团 6,797,621.34 67,976,213.40 合 计 6,797,621.34 67,976,213.40 (5) 老公营子矿合作收益支付 销售数量 支付合作收益 关联公司名称 (吨) (元) 平煤集团 1,222,801.00 12,228,010.00 合 计 1,222,801.00 12,228,010.00 注:根据公司与平煤集团签订的《老公营子矿合作开发协议》,公司以老公营子在建矿全部资产及后续投入建设、生产 所需资金作为合作条件,平煤集团以老公营子矿采矿权作为合作条件共同开发老公营子矿。平煤集团按照老公营子投产后 实际销售吨煤的数量,每吨获得10 元的合作收益,直到老公营子矿投产满一年且符合采矿权转让条件,且本公司从平煤 集团取得老公营子煤矿采矿权后合作终止。本年公司向平煤集团支付合作收益12,228,010.00 元。 (6) 向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0 截止2010 年6 月末,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额为3 亿元。2010 年4 月28 日,公 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最高存款限额为15 亿元。 4.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银行存款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500,000,000.00 应收账款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发电厂 36,793,488.06 42,212,351.84 应收账款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滦河发电厂 72,991,414.75 55,055,880.0 应收账款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25,633,409.90 32,170,811.76 应收账款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11,557,664.56 8,551,908.83 应收账款 大连庄电晨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5,921,301.84 8,112,913.40 应收账款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10,568,481.30 6,022,329.30 应收账款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热电厂 6,559,077.06 4,668,490.38 其他应收款 平煤集团 15,680,993.08 9,863,454.97 其他应付款 平煤集团 420,392,278.54 294,465,345.76 长期应付款 平煤集团 408,454,126.99 408,454,126.99 七、或有及诉讼事项 1.重大诉讼事项 (1)诉讼内容及进展情况 2009 年4 月30 日,中国农业银行赤峰市元宝山区支行(以下简称“元宝山农行”)向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兴发集团、赤峰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公司提起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4040 万元及截止2009 年3 月20 日 的利息11552 万元,总计25592 万元,并承担至本案执行完毕止的利息;请求判令内蒙古平 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兴发集团、赤峰市银联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以抵押财产向原告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由原告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请求判令赤峰草 原兴发资产管理公司交回其管理的抵押财产;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执行费、原 告律师代理费等全部实现债权的费用。 2010 年4 月2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该起诉讼进行了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1)平庄能源按(赤元兴)农银借字(2001)第0007 号、(2005)第0013、0017、0018、 0021、0022、0023、0025 号借款合同的约定利率分别向原告元宝山农行清偿自2006 年7 月1 日起至2007 年12 月4 日止的21000 万元借款的利息,并承担该利息自2007 年12 月5 日起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1 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按上述8 个借款合同约定利率的平均值向元宝山农行清偿自2006 年 7 月1 日起至2007 年12 月4 日止的60 万元借款的利息,并承担该利息自2007 年12 月5 日 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上述利息应按照以各借款合同归还日前所签利息金额为基准,优先 扣减先到期贷款利息的原则扣减平庄能源于2007 年6 月29 日至2008 年1 月22 日期间支付 的利息8,417,155.55 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平庄能源以原草原兴 发对元宝山农行的抵押财产,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兴发集团、赤峰市银联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各自对元宝山农行的抵押财产向农行承担14040 万元借款本金及对应的利 息(自2006 年7 月1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3,672,047.83 元及其对应的利息(自2006 年7 月 1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本判决第(1)项所确定金额的抵押担保责任,由元宝山农行对抵押财 产优先受偿。(3)驳回农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针对以上判决结果,公司于2010 年4 月13 日与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协议书, 协议内容如下(甲方指平庄能源,乙方指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公司):“1、农行诉讼案中, 内蒙高院判决甲方承担的债务均已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甲方资产重组方案剥离出上市公司, 并应由乙方全部承担。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确定的金额、期限 代甲方向元宝山农行履行给付责任。3、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代甲方履行给付责任后,放 弃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追偿的权利。4、乙方如未按期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并导致甲 方在农行诉讼案中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人民法院判决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及甲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乙方应于上述损失发生后10 日内给付甲方相 当于上述全部损失的款项;乙方逾期给付的,还应另外按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 因本协议签订、履行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由赤峰仲裁委员会以其当时生效的仲裁规则 在赤峰市裁决。” 同时,对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结果,公司不服,已向中华人民共和 国最高人民法院上诉,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 理此案。 (2)诉讼事项的背景 该起诉讼起源于2005 年1 月20 日,中国农业银行赤峰市元宝山区支行与内蒙古草原兴 发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大兴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兴发集团、赤峰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了(赤元兴)赤银高抵字(2005)第000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人与原告约定 以房地产做抵押,对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 年1 月20 日至2007 年1 月19 日 期间与原告实际形成的最高余额为35000 万元的贷款做担保,同时担保原告与内蒙古草原兴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2 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赤元兴)农银借字(2001)第0007 号借款合同项下的2500 万元贷 款本金及利息,上述抵押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原告于2001 年9 月28 日及2005 年4 月至 9 月,共向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了贷款14 笔,金额共计35100 万元,借款合 同编号为(赤元兴)农银借字(2001)第0007 号、(赤元兴)农银借字(2005)第0013-0025 号。 2007 年4 月,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66 号下发的《关 于核准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定向发行的批复》,进行了重大资产置 换。2007 年5 月,公司更名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资产置换及重组过程中,中 国农业银行赤峰市元宝山区支行就上述事项对本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出具了 《承诺函》和《同意函》,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农业银行赤峰市元宝山区支行于2006 年10 月8 日对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同 意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置换、转移的承诺函》(以下简称“农行承诺函”), 承诺情况如下: “就你公司资产重组事宜我行出具承诺:同意重组方案,同意按照6:4 的比例分别由资 产置换后的上市公司(本金的60%转移至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及接受置出资产的公司承接我行 债务。我行在保留抵押权的前提下,同意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解除内 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责任”。 (2)中国农业银行赤峰市元宝山区支行于2006 年10 月23 日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了《中国农业银行赤峰市元宝山支行对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同 意函》,承诺情况如下: “截至2006 年6 月30 日,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累欠我行贷款本息 54,672,047.83 元。由于该公司“负债率高,资产严重亏空”,将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重组。赤峰市草原兴发工作协调小组向我行发出了《内蒙古草原兴发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方案》(赤兴协发[2006]3 号)。根据上述方案,经我行内部逐级审批, 现同意如下:对该公司所欠我行贷款本金的40%即140,400,000.00 元,全部利息3,672,047.83 元(截止到二OO 六年六月三十日),同意由接受置出资产的第三方承担,但对上述贷款本息 我行依然对原抵押物享有抵押权。上述贷款本息落实第三方承担并办理有效抵押担保后,我 行放弃就上述债权向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后的上市公司追索的权利。对我行贷款总额的剩余60%,即本金210,600,000.00 元,同 意“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后的上市公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3 司承担”。对于分割以后的债务重新落实问题,拟同意置出全部抵押资产,抵押权不变,等重 组方案确定后,我行内部须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在我行未获批准并就债务落实与有关方面 签订正式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前,我行对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原有的债权和抵押权 有效”。 2007 年4 月26 日,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实施资产交割,交割后本公司即按农行承诺函的承诺与农行元宝山支行协商 洽谈,承接原草原兴发欠农行截止2006 年6 月30 日贷款本金60%部分210,600,000.00 元, 农行元宝山支行同意将该笔贷款上报上级行取得授信额度,并办理股票质押后重新签订借款 合同。但双方约定按承接金额210,600,000.00 元及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按月收取借款利息,农 行元宝山支行定期计算利息向平庄能源收取,公司共支付2007 年4 月26 日起至2007 年12 月4 日止利息金额8,417,177.55 元。截止2007 年12 月4 日,农行授信额度及本公司股权 质押工作完毕,本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赤峰市元宝山区支行偿还了本公司应负担的全部债务 21060 万元,并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 2.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1)因原草原兴发公司事宜,各类债权人起诉本公司情况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各类债权人起诉本公司(原草原兴发公司)案件共计107 件, 涉案金额576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已止结100 件,涉案金额4059 万元 ②中止执行案件1 件,再审之中,涉案金额1639 万元。 ③已审结,尚未执行6 件,涉案金额64 万元。 在处理上述诉讼中,本公司未出庭应诉、未偿还任何债务及未负担任何费用,所有债务 及费用均由赤峰草原兴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3.或有事项 2010 年1 月27 日,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自然人付国光等53 户村民分别诉本 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六家煤矿,请求法院判令平庄能源及六家煤矿赔偿原告牛舍、生活间等地 上附属设施损失,53 户村民请求赔偿金额合计为27,413,032 元。主要事由如下: 2004 年,原赤峰市元宝山区古山镇租赁公格营子村的土地,在本公司下属六家煤矿西二 采区北一段工作面对应的地表部分建设奶牛养殖小区。在建设期间,六家煤矿于2004 年10 月29 日向原古山镇政府发出了《关于在平煤公司六家煤矿井田范围内清除建筑物的函》,告 知原古山镇政府,其在未征得六家矿同意的情况下,在矿区井田范围内的地面区域兴建奶牛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4 养殖厂、水塔等建筑物属于违法行为。前述函件发出后,原古山镇政府并未停止前述地面建 设行为,自行在该地域建成奶牛养殖小区,实行招商养牛。随着六家煤矿开采工作的进行, 从2008 年元月开始,上述奶牛养殖小区部分养殖户的住宅及牛舍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并造 成养殖区水源井管道断裂等财产损失。 本案经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共同聘请赤峰大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牛舍、 生活间等地上附属设施损坏情况进行评估,2010 年6 月25 日赤峰大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了《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核实付国光房屋构筑物建造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赤大评报字(2010) 第 17 号,结果评定53 户村民损害金额合计12,985,459.00 元。公司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结 果,于本会计期间确认为预计负债。目前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此案。 4.除以上事项之外,本公司无其他需对外披露的或有事项。 八、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93,873.60 1,224,594.01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5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57,304.74 -67,659.83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合 计 -2,551,178.34 1,156,934.18 减:所得税影响额 -382,676.75 173,540.13 非经常性损益 -2,168,501.59 983,394.05 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 本年度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35 0.36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41 0.36 0.36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6 (2) 上年度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23 0.29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19 0.28 0.28 十二、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 年7 月23 日决议批准。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7 月23 日